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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天然气资质

发布时间:2021-04-11 04:46:32

① 天然气安装可以挂靠吗没有资质怎么办啊

现在有很多项目都是可以挂靠资质的,天然气安装同样也是可以挂靠。但自己一定要有过硬的施工技术和施工队伍,否则即使找到挂靠单位,也是给别人添麻烦

② 天然气安装资质证办理流程

在地级市住建局办理,各地有所不同,以苏州市为例:1、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三份);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职称证书、任职文件; 4、4名以上企业初级以上(含初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身份证明、职称证书及劳动合同; 5、4名以上安装维修作业人员的身份证明、《职业技能岗位证书》及劳动合同;《职业技能岗位证书》应提供建设部统一印制,省建设厅核发的有效证件; 6、企业设备、工具、仪器和经营场所的相应证明材料; 7、安装维修的作业标准、服务标准、质量保修和检验制度以及有关安全管理制度等材料; 8、《安装、维修委托书》及需要出具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③ 办理销售天然气商贸公司都需要什么手续是否需要天然气销售资质

燃气供应企业,必须经资质审查合格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方可从事经营活动。资质审查办法按《城市燃气和供热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燃气供应企业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燃气的气质和压力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保证安全稳定供气,不得无故停止供气;

(二)禁止向无《城市燃气企业资质证书》的单位提供经营性气源;

(三)不得强制用户到指定的地点购买指定的燃气器具;

(四)禁止使用超过检验期限和检验不合格的钢瓶;

(五)禁止用槽车直接向钢瓶充装液化石油气;

(六)其他应当遵守的规定。

第十九条燃气供应企业和燃气用具安装、维修单位的职工应当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3)新三板天然气资质扩展阅读:

燃气用户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照使用规划,正确使用燃气;

(二)禁止盗用或者转供燃气;

(三)禁止对液化石油气钢瓶加热;

(四)禁止倒灌瓶装气和倾倒残液。残液由燃气供应企业负责倾倒;

(五)禁止擅自改换钢瓶检验标记;

(六)禁止自行拆卸、安装、改装燃气计量器具和燃气设施等;

(七)以管道燃气为燃料的热水器、空调等设备,必须报经燃气供应企业同意,由持有相应资质证书的单位安装。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

④ 燃气公司需要哪些资质

需要资质如下:

以湖南省为例,根据《湖南省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六条:申请燃气经营许可,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燃气发展规划要求。燃气经营区域、燃气种类、供应方式和规模、燃气设施布局和建设时序等符合依法批准并备案的燃气发展规划。

(二)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气源,应与气源生产供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或供用气意向书;燃气气源应符合国家城镇燃气气质标准。

(三)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设施;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生产、储存、输配、供应、计量、安全等设施设备;燃气设施工程建设符合法定程序,竣工验收合格并依法备案。

(四)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有固定办公场所、经营和服务站点等。

(五)有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健全的经营方案,具备燃气事故抢险抢修能力,配备必要的抢险抢修设备机具和车辆。

(六)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经专业培训并经省燃气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经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的人员及数量,应与企业经营规模相适应。

(4)新三板天然气资质扩展阅读:

申请燃气经营许可的,应当提供下列材料,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一)燃气经营许可申请表及相关电子文档;

(二)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运行、维护和抢修等人员的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任职文件、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技术职称证书、所取得的有效期内的燃气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三)固定的经营场所(包括办公场所、经营和服务站点等)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

(四)气源证明。燃气气质检测报告,与气源供应企业签订的供用气合同书或供用气意向书;

(五)本办法第六条第(五)项要求的相关材料;

(六)企业工商营业执照、企业章程和企业资本结构说明;

(七)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

(八)燃气设施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及备案文件;

(九)申请的燃气经营类别和经营区域,企业实施燃气发展规划的具体方案。管道燃气经营企业经营区域依据有关规定签订合法有效的特许经营协议;

(十)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⑤ 天然气管道施工资质

(这个标准是国家有关部门定的!!!难不成我自己还能编一套标准出来)

管道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一级资质标准:

1、 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5项中的2项以上所列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 直径250毫米以上的燃气、热力、矿浆、灰浆、水等管道工程,累计400公里以上;

(2)单体容积2万立方米以上储罐及配套工程;

(4)直径2.0米以上混凝土管道工程30公里以上;

(5)直径1.6米以上混凝土管道工程100公里以上。

2、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高级职称;总工程师具有10年以上从事管道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总会计师具有中级以上会计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l2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9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人,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30人。企业具有的一级资质项目经理不少于15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40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500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1亿元以上。

5、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

二级资质标准:

1、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5项中的2项以上所列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直径150毫米以上、长度30公里以上的原油、成品油、天然气管道工程,累计200公里以上;

(2)直径150毫米以上的燃气、热力、矿浆、灰浆、水等管道工程,累计200公里以上;

(3)单体容积1万立方米以上储罐及配套工程;

(4)直径1.4米以上混凝土管道工程80公里以上;

(5)直径1.0米以上混凝土管道工程120公里以上。

2、企业经理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高级职称;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管道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会计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8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5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5人,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l5人。企业具有的二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10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15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180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5000万元以上。

5、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

三级资质标准:

1、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2项中的1项以上所列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直径150毫米以上的原油、成品油、天然气、燃气、热力、矿浆、灰浆、水等管道工程,累计80公里以上;

(2)直径1.2米以上混凝土管道工程50公里以上。

2、企业经理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管道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会计职称。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5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4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人。企业具有的三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8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60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2000万元以上。

5、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

承包工程范围:
一级企业:可承担各类管道工程及其配套工程的施工。

二级企业:可承担直径1.6米及以下混凝土管道和直径250毫米及以下其他各类管道工程;80米及以下管道穿、跨越工程;2万立方米及以下储罐制作、安装工程。

三级企业:可承担直径1.4米及以下混凝土管道和直径150毫米及以下其他管道工程;50米及以下管道穿、跨越工程;1万立方米及以下储罐制作、安装工程。

注:

1、管道工程内容包括:输送原油、成品油、天然气、燃气、热力、矿浆、灰浆、输水、供水、排水等各类介质的钢管道、铸铁管道、玻璃钢管道、混凝土管道等的制作与安装,以及与其配套的站场工程。

2、管道机械设备主要指吊管机、弯管机、内对口器、水平钻孔机、高、中压试压设备;1.2米以上混凝土管道机械施工设备主要指16吨以上自行式起重机、挖掘机。

3、管道直径指公称直径。

⑥ 城镇燃气公司需要哪些资质

国务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规定:
第十五条 国家对燃气经营实行许可证制度。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燃气发展规划要求;
(二)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气源和燃气设施;
(三)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健全的经营方案;
(四)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经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核发燃气经营许可证。
申请人凭燃气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办理登记手续。
第十六条 禁止个人从事管道燃气经营活动。

⑦ 公司进行天然气买卖需要什么资质

燃气经营许可证,必须有,

⑧ 如何取得天然气安装资质证

地质勘查资质注册登记由申请人向所在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申请办理。申请地质勘查资质注册登记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新立申请
必要文件:
(1)《地质勘查资质注册登记申请书》(新立)(原件:1份);
(2)法人证明文件(复印件:1份);
(3)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原件或复印件:1份);
(4)技术负责人任职文件(原件或复印件:1份);
(5)资产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1份);
(6)勘查技术人员清单(原件:1份);
(7)高、中级技术人员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1份);
(8)勘查设备仪器清单(原件:1份);
(9)技术骨干从事勘查工作经历及主要业绩(原件:1份);
(10)管理机构设置及职责分工简介(原件:1份);
(11)勘查管理制度清单(原件:1份);
(12)质量体系运行情况(原件:1份);
(13)承诺书(原件:1份)。
补充文件:
(1)申请石油、天然气矿产勘(调)查的,应提交国务院批准设立石油公司或者同意进行石油、天然气矿产勘(调)查的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1份);
(2)代理申请的,应出具申请人委托书(原件:1份)。

2、变更申请
必要文件:
(1)《地质勘查资质注册登记申请书》(变更)(原件:1份);
(2)《地质勘查资质证书》(正本、副本)(原件);
(3)承诺书(原件:1份)。
按变更类型不同,还应提交如下文件:
●法人合并或分立
(1)法人合并或分立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1份);
(2)法人证明文件(复印件:1份);
(3)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原件或复印件:1份);
(4)技术负责人任职文件(原件或复印件:1份);
(5)资产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1份);
(6)勘查技术人员清单(原件:1份);
(7)高、中级技术人员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1份);
(8)勘查设备仪器清单(原件:1份);
(9)技术骨干从事勘查工作经历及主要业绩(原件:1份);
(10)管理机构设置及职责分工简介(原件:1份);
(11)勘查管理制度清单(原件:1份);
(12)质量体系运行情况(原件:1份)。
●法人易名
(1)法人易名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1份);
(2)法人证明文件(复印件:1份)。
●住所变更
(1)住所变更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1份);
(2)法人证明文件(复印件:1份)。
●法定代表人变更
(1)法定代表人变更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1份);
(2)法人证明文件(复印件:1份)。
●增加、减少资质类别
(1)资产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1份);
(2)勘查技术人员清单(原件:1份);
(3)高、中级技术人员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1份);
(4)勘查设备仪器清单(原件:1份);
(5)技术骨干从事勘查工作经历及主要业绩(原件:1份);
(6)管理机构设置及职责分工简介(原件:1份);
(7)勘查管理制度清单(原件:1份);
(8)质量体系运行情况(原件:1份);
(9)各类三年地质勘查工作主要业绩(原件:1份);
(10)勘查工作未发生重大过失和违法行为证明文件(原件:1份)。
涉及多项变更的,应当综合各项变更情况提供各种必要的文件。
补充文件:
(1)申请石油、天然气矿产勘(调)查的,应提交国务院批准设立石油公司或者同意进行石油、天然气矿产勘(调)查的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1份);
(2)代理申请的,应出具申请人委托书(原件:1份)。

3、补证申请
必要文件:
(1)《地质勘查资质注册登记申请书》(补证)(原件:1份);
(2)“遗失地质勘查资质证书作废声明”证明文件(报纸:1份);
(3)承诺书(原件:1份)。
补充文件:
(1)未遗失的《地质勘查资质证书》(正本或副本)(原件);
(2)代理申请的,应出具申请人委托书(原件:1份)。

申请地质勘查资质证书的程序:

申请人通过天津市行政许可中心进件。
(1)申请人到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依法申领、报送相关申报表和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
(2)窗口受理:受理人对申请人提出的地质勘查资质注册登记申请,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做出处理:
①不属于地质勘查资质注册登记申请的,应当及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②不属于本注册登记管理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及时告知申请人向有职权的注册登记管理机关申请;
③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④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及时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⑤申请地质勘查资质注册登记属于本注册登记管理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注册登记管理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申请。
(3)准予受理的,经办处室对提交的全部材料进行审查。
予以受理的,受理的当日作为受理日期,受理人应当在五日内完成以下工作:
①向申请人颁发《受理地质勘查资质注册登记申请通知》。
②填写《地质勘查资质注册登记申请受理一览表》,请申请人签字。申请人以送达方式提交申请材料的,受理人以收到申请材料的当日作为申请日期;
不予受理的,受理人应当在五日内向申请人颁发《不予受理地质勘查资质注册登记申请通知》,退还全部申请材料。在不予受理通知中,应当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
(4)地质勘查资质注册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做出是否准予注册登记的决定。
需要申请人补正申请材料的,注册登记管理机关应当向申请人颁发《地质勘查资质注册登记申请材料补正通知》,限其补正,申请人补正申请材料时间不计入注册登记管理机关核定20日内。
(5)核查,组织专家进行现场核实核查,并提出初审意见(专家核查时间不计入20日内)。
(6)会审审定,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不计入20日内)。
(7)通知申请人到同一窗口领取《地质勘查资质证书》(正、副本)。

申请地质勘查资质证书时限:

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办结。

时限划分:

1、经办处室审查、现场踏勘15天;
2、会审审定,做出决定3天;
3、核发通知1天;
4、领取勘查许可证1天。

申请地质勘查资质证书收费标准:

无收费

申请地质勘查资质证书依据的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
3、《地质勘查资质注册登记办法》(国土资发[2003]218号);
4、《地质勘查资质专业分类和注册登记条件》(国土资厅发[2005]41号

⑨ 管道燃气安装需要什么资质

天然气管道施工安装许可,石油管道施工资质类别及其级别
GA类[长输(油气)管道]
长输(油气)管道是指在产地、储存库、使用单位之间的用于输送(油气)商品
介质的管道,划分为GAl级和GA2级。

GB类(公用管道)
公用管道是指城市或者乡镇范围内的用于公用事业或者民用的燃气管道和热力
管道,划分为GBl级和GB2级。

压力管道施工许可证GC类(工业管道)
工业管道是指企业、事业单位所属的用于输送工艺介质的工艺管道、公用工程
管道及其他辅助管道,划分为GCl级、GC2级、GC3级。

天然气管道施工安装许可,石油管道施工资质需要具备如下条件:

一,安装单位应当具有法定资格,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营业执照。集团公司申

请安装许可,应当明确具体从事安装工作的机构或者分公司。如果以分公司名义

申请安装许可,必须取得其总公司的授权。

二,安装单位应当按照压力管道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及其相应的设计、安装以及竣

工验收等标准(以下简称相应标准)从事压力管道安装。
安装单位应当保证所安装的压力管道的安全性能符合压力管道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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