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A股中上市公司和其控股股東同業競爭比較嚴重的公司有哪些
央企大多有這個問題。
Ⅱ 已經上市兩個公司間的同業競爭
定位年會,可能會給你點建議....
Ⅲ 上市公司的全資子公司與上市公司的營業范圍一樣構成同業競爭嗎
不購成。同業競爭指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從事的。
而子公司當然可以和上市公司營業范圍相同,子公司本身是納入上市公司報表范圍內的,不會因為關聯交易不公允而產生上市公司報表問題。
而上市公司的母公司出現同業競爭,關聯交易會影響上市公司報表。只不過其母公司的合並報表會抵消關聯交易。
Ⅳ 同時持有兩家公司的股份,兩家公司又屬於同行業!有可能涉及同業競爭。
中小投資者交易不受限制。公司高管及重要親屬要公告。
Ⅳ 上市公司同業競爭者一般在哪裡找呢
你先了解生產的是什麼產品,通過產品找同行。每個行業都有大中小很多企業。按規模找同業競爭者就可以了。
Ⅵ 上市公司子公司與該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業態相同,算不算同業競爭
道理很簡單啊。打個比方說有一家上市公司是賣電視機的。如果這家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又新設立一家和上市公司並列(兄弟公司)的新公司,也是賣電視機的。那你認為,假設這兩家都是賣電視機的子公司在原材料采購、銷售等各個環節產生了沖突怎麼,搶客戶怎麼?從控股股東的角度是維護上市公司的利益呢,還是維護另一家公司的利益呢?以前很多情況下,控股股東往往偏向於新公司,為什麼?因為新公司的利益100%都是控股股東的,而上市公司的利益是和其他股東(包括股市投資者)分享的。所以,為了保護上市公司投資者的利益,法律規定,控股股東及其子公司、關聯企業不得從事與上市公司有同業競爭的業務,避免上述情況的出現。你要做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那就要一心一意扶持上市公司的業務。不能另立山頭。
Ⅶ 一PE同時持有兩家擬上市公司5%~10%股份,且兩公司存在同業競爭,是否存在上市障礙
從法規層面,限制的是發行人與持股5%以上股東的同業競爭,而對於財務投資人投資同類上市企業,是否構成同業競爭,並未明確規定。但是這種同業的投資對被投企業來講是有利益沖突的。所以理解是證監會考慮這個問題還是會個案分析,看這種持股同類企業對發行人的實際影響程度。 查看原帖>>
Ⅷ 上市公司同業競爭是否屬勞動合同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
上市公司同業競爭是描述情況,結果是什麼您沒有說,對勞動合同相關條款的履行是否產生了阻礙和干擾,是否對個人權益造成了損害呢?一般客觀情況包括自然災害、社會經濟變化、國家宏觀調控政策發生改變、企業經營不善導致破產、重組、被兼並、員工個人情況不能保證合同繼續履行等。
Ⅸ 擬上市主體與參股公司是否構成同業競爭
判斷這樣的問題應基於實質重於形式的原則,在實際工作中,如果自然人b與擬上市公司及其關聯人沒有關系的話,誰會做這樣的事情,這樣的股權安排裡面肯定會有著其他利益安排!證監會在這個問題上的態度我是認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