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上市公司如何增发是怎么回事
1、利用上市公来司源的市场化估值溢价(相对于母公司资产账面价值而言),将母公司资产通过资本市场放大,从而提升母公司的资产价值。
2、符合证监会对上市公司的监管要求,从根本上避免了母公司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实现了上市公司在财务和经营上的完全自主。
3、对于控股比例较低的集团公司而言,通过定向增发可进一步强化对上市公司的控制。
4、对国企上市公司和集团而言,减少了管理层次,使大量外部性问题内部化,降低了交易费用,能够更有效地通过股权激励等方式强化市值导向机制。
5、时机选择的重要性。当前上市公司估值尚处于较低位置,此时采取定向增发对集团而言,能获得更多股份,从未来减持角度考虑,更为有利。
6、定向增发可以作为一种新的并购手段,促进优质龙头公司通过并购实现成长。
7、非公开发行大股东以及有实力的、风险承受能力较强的大投资人可以以接近市价、乃至超过市价的价格,为上市公司输送资金,尽量减少小股民的投资风险。由于参与定向的最多10名投资人都有明确的锁定期,一般来说,敢于提出非公开增发计划、并且已经被大投资人所接受的上市公司,会有较好的成长性。
② 上市公司定向增发新股购买对方资产,披露的信息
这个问题不用在这里问,定向增发这种情况肯定是要找中介机构办理报批手续的,他们是专业人员。
③ 上市公司增发股票是好消息吗
好坏不一定,不过一般来讲,公司要融资都在市场股价的高位,可以融更多的钱,往往被空方利用打压市场,08年平安要融资,你看跌的多惨,包括近期大跌都归罪于银行融资的传闻,所以在中国股市,融资代表股市点位比较高,往往是利空消息,
④ 哪儿能及时看到上市公司增发扩股(新募资)的信息
没有最快,只有更快!推荐你东方财富网或者东方财富网里面的论坛,都很快就知道消息的!
另外证券行情里面看指数的基本资料,里面也都很快的!
⑤ 有上市公司关于股票增发公告的网站或网页吗
有啊,东方财富网就有这么一个板块,就是专门更新上市公司股票将要增发或将近增发的公告的:
http://data.eastmoney.com/xg/zf/default.html
应该是比较详细的了,呵呵、
投资须谨慎!
⑥ 请问在哪里可以查到上市公司的增发方案将会在什么时候在证监会审核
看证监会审核公告
或者知道公司名称的话看公司的公告
⑦ 上市公司悄悄定向增发,为什么不公布打压股价在悄悄定向增发是不是违法行为
这样做肯定是违法的,增发股票是要提前发公告的,打压股价是操纵市场行为。如果这些行为属实,可以向证监会举报。
⑧ 上市公司增发会对股票影响怎么样
增发对股价是利好还是利空。其实,只要是概念,消息,都是主力为了配合股价的拉升或杀跌作准备的。
炒股尤其是牛市玩股,既不要注重消息面,也不要注重业绩面,基本面更不用说了。炒股是炒庄。也就是说当你进入某一个股时,只要看其庄强不强就可以了,强者恒强,这是巅扑不灭的真理。
如果一个业绩很好,净资流量为正,市盈低的,股价总拉不起来。不是说一月两月,而是近半年时间,从未有过大行情,那只能说此庄弱。不碰为妙。而增发,除了是上市公司圈钱的把戏之外,并不会对其基本面改变很多。
很多公司增发一是为了解决资金困难的局面,二是可能向其子公司注资,向外拆钱。就是说子公司赚了钱并不归上市公司所有,三是发展新的项目,或开新的公司,反正增发的钱只会有一点点流入上市公司的财务中。股在增发价之前,公司会同机构勾结,抬高股价,当增发价定下来之后以,增发的股要看其时机择机而进,并不是所有的增发都能带来利润,
⑨ 上市公司发布增发预案后多少天才会通过
1、上市公司发布增发预案后大约10天才会通过。一般公司股票增发预案在股东大会通过后,上市公司将股票增发预案申请提交给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依照有关程序审核,并决定核准或不核准增发股票的申请。中国证监会审核发行证券的申请的程序为:收到申请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受理后,对申请文件进行初审;由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申请文件;作出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决定。
2、为完善对上市公司增发新股行为的约束机制,现对上市公司增发新股的有关条件作出补充规定。上市公司申请增发新股,除应当符合《上市公司新股发行管理办法》的规定外,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a、近三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10%,近一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扣除前的净利润相比,以低者作为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依据。
b、增发新股募集资金量不超过公司上年度末经审计的净资产值。
c、发行前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报表中的资产负债率不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平均水平。
d、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完工进度不低于70%。五、增发新股的股份数量超过公司股份总数20%的,其增发提案还须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流通股(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股份总数以董事会增发提案的决议公告日的股份总数为计算依据。
e、上市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近12个月内不存在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上市公司的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实际控制人)及关联人占用的情况。
f、上市公司及其董事在近12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公开批评或者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g、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报表不存在会计政策不稳健(如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比例过低等)、或有负债数额过大、潜在不良资产比例过高等情形。
h、上市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违规为其实际控制人及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整改已满12个月。
i、符合《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1〕105号)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上市公司,重组完成后首次申请增发新股的,其近三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6%,且近一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6%,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按照本通知第一条的有关规定计算;其增发新股募集资金量可不受本通知第二条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