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上市公司可采取哪些方式回购股份
你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规定:上市公司因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依法采取集中竞价、要约或者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方式回购。上市公司因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依法采取集中竞价或者要约的方式回购。
㈡ 上市公司主要侵权行为方式有哪些
(1)信息披露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不及时。上市公司必须全面披露影响投资者判断投资价值的有关资料,不得有重大遗漏。发布的信息必须符合客观实际,不得具有虚假成分或虚假表示;必须准确无误,不得含糊其辞、模棱两可或存在误导性陈述。临时报告应在重大事件发生后立即披露,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披露。
(2)违规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上市公司对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必须按招股说明书或配股说明书所列资金用途使用,若要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必须经过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大股东侵犯中小股东权益。有些上市公司的大股东把公司当作"摇钱树",侵犯其他股东的资产受益权,主摇九现为:大股东将不良资产注入公司,以不合理的价格用来配股或上市融资;用上市公司财产为其债务作担保;将商标专用权卖给上市公司,抵冲其对上市公司的应付账款等。
(4)非法回购、非法炒作股票。上市公司违反规定,未经批准购回本公司股票,造成公司资本空虚;或者动用银行信贷资金及募股资金炒作股票,或者提供资金给其他机构和个人炒作股票,或者凭借资金及信息优势哄抬本公司股票价格以从中牟利,这些行为势必损害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5)虚假上市。股票上市须达到相关的法定要求。有些公司制作虚假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和他法律文件,以欺骗手段达到上市目的,欺骗投资者认购其股份。
㈢ 上市公司分红方式有哪些
上市公司分红规定如下:1、上市公司必须在章程中明确分红政策。2、上市公司可以进行回中期的现金答分红。3、近三年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才能进行分红。4、在分红以前,上市公司需要拟定利润分配的方案,董事会要说明是否制定现金分红预案。5、公司应该在季度报告中说明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㈣ 上市公司有关行为的限制有什么
1、重大资产变动事项的决议
上市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董事会对关联交易的表决
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3、信息披露
㈤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主要借助哪些方式
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主要有网上、报纸、杂志、电视以及信息发布会等方式。
上市公司应当披露的信息包括:
1. 首次披露——招股说明书
2. 上市公告书
3. 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季度报告
4. 临时报告。
具体而言:
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主要分为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两类: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
信息披露的主要途径和方式:
上市公司披露信息的平面媒体主要是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一些专业报刊,如《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证券市场》周刊等证券类报刊。 1999 年起,上市公司的定期报告全文则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发布。
目前,上市公司的临时报告也可以在这两个网站找到。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可以通过指定报刊和网站,找到自己需要的信息。
㈥ 上市公司的行为
查《公司法》
㈦ 上市公司类型包括哪些
为了提高证券市场的信息质量,规范上市公司行业分类信息,中国证监会公布了版《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应该说权,《指引》对上市公司的分类较原来两地交易所的行业划分更加细致,并且参考和借鉴了国家统计局、联合国国际产业分类、北美产业分类标准和摩根斯坦利全球行业分类等国内外权威行业划分标准。然而,不少证券业专业人士认为,目前两地交易所公布的分类结果仍有值得商榷之处。按照《指引》的规定,上市公司分类的原则与方法是以上市公司营业收入为分类标准。当公司某类业务的营业收入比重大于或等于50%,则将其划入该业务相对应的类别。当公司没有一类业务的营业收入比重大于或等于50%时,若某类业务营业收入比重比其他业务收入比重均高出30%,则将该公司划入此类业务相对应的行业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