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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市场存在的问题

发布时间:2021-03-18 22:03:28

❶ 新三板监管存在哪些缺陷

监管力度不足
新三板采用的是不同于主板交易制度的协议转让交易与做市商制度。但随着近期新三板的火爆,许多问题也随之而生。新三板采用的交易方式会提高资金流动性,但也很容易被人为操纵价格。协议转让的特性容易引发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行为。由于新三板并不像主板市场一样设置涨跌停范围,一旦股价被人为操纵可能会造成极大的波动。此外,传统交易所市场的内幕交易在新三板市场中亦有发生,而企业披露信息不严等现象也经常出现。

❷ 新三板市场目前现状如何未来发展又将去向何方

我国的新三板市场未来的发展,就是“中国的纳斯达克”。交易系统将实施电子化交易并配套做市商制度,同时国家将设立孵化基金支持挂牌企业实施融资和发展。据有关机构预计,5年内新三板挂牌公司将超过3,000家,新三板总市值将超万亿元。

❸ 论我国股票市场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一、关于股市运行机制问题
我国股市在某种程度上只注重“扩容发展”,没有理顺“监管”与“改革”、“发展”的关系。我国股市的“圈钱”体制,粗放式扩张,虽然使股市得到了跳跃式的扩容,但累进的结构性制度性矛盾越来越突出。
笔者认为我国股市发展历史上最大的失误在于解散了跨部门、跨利益集团的股市发展政策设计部门,如国务院证券委。正是失去了这一战略思维的“心脏”,我国股市出现了“只谈发展”“不谈发展改革”,“只谈监管”不谈“改革发展”。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现状是:由警察部门主导的全面规划发展!如果不能正确处理股市“监管”与“发展”“改革”的关系,就难以处理“破”与“立”的关系,我们“破”了不规范的市场力量,但没有“立”起相应规范化的市场力量。打击不规范力量给“庄家”“私募基金”“跨市场、跨产品套利”等种种交易行为以重创!而这种重创基本瓦解了由他们组成的自下而上的自发形成的我国股市的流动力提高机制。
但是,由于我们没有相应的针对“规范化”市场运作机制的主动的战略性的建设方案,在瓦解的同时没有建立流动力提高机制。这样做的严重消极影响就是:随着我国股市流动力提高机制的不断被削弱被瓦解,我国股市的运行安全正收到严重威胁。
因此,只有处理好监管者和市场的关系,才能建立良性的股市运作机制,促进股市的健康发展,笔者认为作为市场监管者既不能“当婆婆”,也不能放任自流。在1929年-1933年的世界经济大萧条之前,经典的自由市场理论大行其道,认为政府是“守夜人”,反对政府对市场进行任何的干预。在发生了席卷整个资本主义世界的危机之后,主张国家对经济进行强有力干预的凯恩斯主义逐渐取得了经济学中主流地位。当前我国国民经济呈现明显的周期性特征,要熨平经济波动的“峰”和“谷”,政府应主动实施反经济周期的宏观经济政策。
二、关于机构投资
在美国股票市场的投资者中,机构投资者占绝大多数,占股票总值的80-85%。美国股票市场的重要投资者依次是:养老基金、人寿保险基金、财产保险基金、共同基金、信托基金、对冲基金、商业银行信托部、投资银行、慈善基金等。这些机构投资者都是以证券作为主要的投资业务,他们素质高,经营丰富,通过投标方式来参与新股发行的定价,制定出的价格通常能反映发行公司的价值。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的差距主要表现为:一是规模太小,2000年全美共同基金资产总值达4万亿美元,而同期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的资产总值则只有700亿元人民币。二是单个基金的块头太小,目前世界上基金规模动辄上千亿美元,而我国最大规模的只要30亿元人民币,三是家数太少,美国达7000多只,我国不到40只。
这几年,我国股市的发展重点之一是大力发展“证券投资基金”,并且把发展的形式定位在“公募型契约”证券投资基金。但出现了“唯证券基金独尊“的发展战略。由此,我国证券市场的投资者队伍发生了结构性变化,出现了以证券投资基金取代其他一切机构投资者的倾向。相对于证券投资基金的快速发展,我国股市的其他机构投资者明显萎缩
这种只扶持证券基金的片面的股市发展政策,实践证明已危及股市运行安全。证券投资基金的研究表明,证券投资基金的行为从整体上而言表现为“顺势操作”,因此从整体和长期而言并不能明显为股市提供流动力支持。分析从2000年以来的四个1300点附近的各类投资者的行为模式我们可以看出,证券投资基金并未表现出逆势进场的模式,从而无能力担当起为市场提供流动力的重任。但是与此同时,随着不断的监管和加压,在这四个1300点附近,其他投资者特别是机构投资者正趋于土崩瓦解之势。比较2000年以前的我国股市,我们在市场上已经越来越难以看到“抄底“资金的身影。投资者的高度“同质化”,破坏了证券市场应有的机构投资者的“异质化”结构。这就破坏了证券市场上各类机构投资者的应有的相互竞争,相互补充的生态平衡局面,带来了独家垄断性发展的失衡状态。
笔者认为:大力发展多样化的投资者队伍,建立生态平衡系统,市场机构化是当今国际资本市场的特点之一,也是我国股市健康发展的重要步骤之一。资本市场上的机构投资者主要是指养老基金,保险基金,和共同基金这三类投资者。有的国家还包括开办个人投资信托和证券自营的银行。目前我国资本市场仍然以散户为主,证券投资基金刚开始发展,保险基金从1999年开始以购买证券投资基金形式间接入市,但尚不能直接投资股票,养老基金由于体制问题,也未形成一个真正的法人。
由此,培养机构投资者的任务艰巨。培养机构投资者的主要内容包括:培养开放式基金,扩大基金市场和基金品种,基金设立和发行要逐渐由审批制过渡到注册制,要通过组建中外基金管理公司,提高国内基金的技术和管理水平,增强素质和竞争力;为保险基金自由进入市场创造条件,包括保险基金可以作为基金管理公司发起人,通过自己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进入市场等;培养养老基金,帮助这部分基金进入市场。
目前我们欣喜的听到证券监管高层表态:将给私募基金合法的地位!同时保监会主席吴定富表示:保险公司将投资证券公司和基金公司,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理事长项怀诚表示:今年八月底资产规模已达2300亿元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也将进军资本市场。所有这些措施的贯彻无疑将提高股市的流动性,扩大股市容量,增强投资者的投资信用,对于股市的长远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性意义。
三、关于证券市场体系
美国股票市场具有多层次的市场格局,股票市场通过层次细分可最大限度的实现资本的供需平衡。中国股票市场结构单一,主板A股市场规模较大,二板市场未能开设;三板市场规模小,同时沪、深两地市场的同质性、重叠性限制了整个市场容量的扩展。因此,笔者认为我国应建立多层次的证券市场体系,其中包括:
一)创业板市场(二板市场):为高科技,高成长型企业服务。特点:企业规模小,经营年限短,采取保荐人制度,股份全部流通,规定主要股东最低持股量及出售股份的条件,严格强制性信息披露制度。
1、二板市场定位
无论在主板市场内部设立二板市场,还是单独设立为主板服务而且为主板市场培养上市公司的依附型市场,都不符合我国经济改革和产业转型的客观要求。由于主板市场存在问题较多,行政色彩过浓,因而在主板市场的基础上建立二板市场,就会留下隐患。从外国的发展过程看,如果把二板市场当作主板市场的辅助市场存在,一般来说都不是成功的。因此应建立一个有独立运行规则、独立的发展目标、独立的服务对象、独立的上市基准、交易机制的二板市场。二板市场应该为高科技企业服务,那些以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环保等主导的高科技产业应该是我国二板市场的首选服务对象。为此,可以考虑把上海、深圳交易所合而为一,然后将深圳交易所变为二板市场。
2、二板市场的制度设计
1)上市标准
上市的最低资本要求及社会公众股比例应该较主板市场有大幅度的降低
可不设盈利要求
对业务要求应该严格
2)交易机制
在市场上推行做市商制度
确保管理层的稳定和公司成长的连续性
实行T+0的交易制度
3)监管机制
强调信息披露基础上的投资者保护
强调监管机构对发行质量和对投资者保护的责任
4)二板市场的风险及防范
建立科学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实行严格的保荐人制度
实行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
实行严格的市场监管制度
二)三板市场
其实早在1992年,中国曾经设立过场外交易市场(三板市场),那就是STAQ和NET两个入股交易系统。1999年两个市场暂停交易,后一直没有开市。2001年新的场外交易市场启动――中国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正式开张。中国所谓三板市场挂牌的公司是业绩差,问题多的企业,而美国OTCBB市场上挂牌的公司并不是因为业绩差而是公司实力较小,所以中国三板市场的定位就是剪不断,理还乱的问题股,像指垃圾桶,而美国的OTCBB市场的定位是小企业的孵化器,是NASDAQ的市场后备。
令人感动欣慰的是,据报到:新三板融资大门将开启,中科软定向增发方案已公布。新三板市场的推出,对于证券市场体系尤其是退市机制的形成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四、关于上市公司
一)质量问题
我国上市公司的业绩低下,普遍存在“一年好,两年差,三年ST,四年PT”的经营状况,亏损户数不断增加,净资产收益率呈逐年下降趋势,每股收益不断降低,审计报告中出具保留意见的公司不断增多,上市公司丑闻屡见不鲜。我国的1300家上市公司中有200多家发生过丑闻,出事比例高达16%,而同期美国市场的比例是1%,1994年到2004年,上市公司平均每股净资产增长速度低于GDP的增幅,净资产收益率呈下降趋势。
上市公司质量不高的原因:1)股票市场的功能定位不准确:管理部门过于关注市场的融资功能,特别是为国有企业筹资。很多国有企业效率低下,把股票市场完全当作“圈钱”“脱困”的场所,筹集资金是国企的最终目的,改制是手段。这样的上市目的使得国有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在很大程度上只是为了筹集资金而进行形式上改头换面,公司上市后经营机制并没有发生根本性的变化,经营业绩逐年下滑。2)股票发行制度不合理:股票发行从“审批制”转为“核准制”。由最初的“额度控制”到“通道制”,再到“保荐人制度”。但现行的保荐制度不能杜绝“江苏琼华”事件。股票发行制度的不完善导致大量的绩差公司充斥市场。3)股票市场退出机制不健全:没有严格的摘牌制度,一些严重资不低债、缺乏市场重组潜力和收购价值的劣质公司仍然没有被淘汰。
对此,我们解决的对策是:1、股票市场的准确定位应该是融资和资源的优化配置;2、改革股票发行制度,推行机构询价、网上发行和网下配售制度,建立“绿鞋”回拨机制;3、加快三板市场改革,建立畅通的退出机制。
二)会计信息披露不真实、不充分、不及时、不规范。
琼民源的造假,蓝田股份的欺诈,银广厦的虚幻,草原兴发巨额财务黑洞,人们对会计信息产生了怀疑。其深层原因包括:1、巨大的利益诱惑;2、低廉的违规成本;3、法规政出多门;4、相关制度不完善。
对此,我们的解决思路应该是:1、建立以会计准则为核心的会计信息披露规范体系;2、建立以注册会计师公正审计为核心的会计信息披露监督体系;3、建立以证监会抽查复审为核心的会计信息披露再监督体系。
三)上市公司治理结构
由于股权分置,一股独大的现实,我国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形同虚设,“内部人”控制非常严重,这种局面既不利于公司的发展,更不利于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其实,股市的根本在于上市公司,没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上市公司就不可能稳步发展和长期盈利。对此,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建立我国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
1、健全和完善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前提是: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我国绝大多数上市公司是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其价值取向是多元化的,除了“股东利益最大化”的目标外,还有“社会价值目标”,比如:税收指标、就业指标、公益活动指标等待,在某种程度上这是高度理想主义的表现。美国一位著名经济学家曾经说过“高度理想主义,即使被采用,也只能削弱商业公司的主要优势及其有效实现确定目标的能力,同时还会放大政府的基本缺陷,使其迷失方向,并陷于利益集团的无休止的竞争中”。我国传统体制下国有企业人人都是主人,人人都对企业不负责的恶果也说明了这一点。当然,坚持公司治理结构的目标是“股东利益最大化”并不是说公司可以忽略公司利益相关者(包括雇员、债权人、顾客、社区)的利益。
2、健全和完善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重点是要改变国有股“一股独大”的畸形股权结构。
从实践上看,英美的股份公司都经历了家族资本主义、经理资本主义与机构资本主义三个阶段,其股权结构也经历了由集中到分散,再由分散到集中的变化。“一股独大”并没有错,相反在历史上发挥了积极作用,如沃伦.巴菲特在希尔公司、比尔.盖茨在微软公司、李嘉诚在和记黄埔公司都曾占很高比例的股权。
我国只所以反对国有股“一股独大”,关键是国有股股东行为非理想化,发生了严重的扭曲。一是国家所有权的代理行使问题没有得到妥善解决,国家所有权的代表是“形至而实不至”“缺位”现象严重,缺乏能真正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负责的人格化代表;二是我国绝大多数上市公司都是国企改制而来,受传统观念束缚严重;三是国有股“一股独大”导致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和管理层基本由原企业的管理人员组,从而形成了国家行政干预的“内部人控制”局面;四是国有股不能流通,致使公司外部治理机制、市场对公司的治理“失灵”,加剧了国有股股东行为的扭曲;五是法制不健全,打击不力。
3、健全和完善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核心是要保证公司董事会的“独立性”,建立充分履行其职能的运行机制。
4、健全和完善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重点是要建立一个与公司治理结构相适应的公司外部治理机制(包括市场机制、行政机制与社会机制)
1)公司外部治理市场机制:主要指的是公司控制权市场和职业经理人市场
A、公司控制权市场主要表现为敌意兼并和收购,主要是对公司董事长及董事会成员总经理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约束。英美国家公司控制权市场十分活跃,公司经营状况糟糕,就可能更换董事长或总经理,甚至发生局外人通过收购该公司的股票继而达到兼并公司的目的,这样公司的董事长和总经理就会失去对公司的控制权。我国的公司控制权市场发展严重滞后,原因是国有股不能流通,从而妨碍了上市公司的敌意收购和兼并,这也是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失灵”的一个重要原因。
B、同样,我国职业经理人市场也很落后。公司经理的选择主要依靠行政部门,这样的职业经理人市场对公司在职经理来说没有构成任何威胁。
2)公司外部治理行政机制
政府对一级市场及二级市场的管理机制。
3)公司外部治理社会机制
主要是指中介机构的信用机制。
5、健全和完善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条件是要创造一种良好的公司治理文化。
1)树立“股份公司是股东的,股东利益最大化”的理念;
2)树立“股东公司最高权利机关是股东大会,核心机构是董事会”;
3)树立“人力资本价值”理念。
四)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问题
1、我国独立董事占比过低
在我国的上市公司中,独立董事(INDEPENDENT DIRECTOR)的比例在10%左右,有的根本没有独立董事。根据经合组织(OECD)1999年的调查,独立董事占董事会的比例,美国为62%,英国为34%,法国为29%《财富》美国公司1000强中,董事会的平均人数为11人,独立董事为9人。
2、我国上市公司实行独立董事制度存在的障碍分析
1)缺乏相关法律作支撑
现在的公司法没有给真正意义上的独立董事以存在的空间和条件。而在美国,独立董事依靠法律这把“上方宝剑”,可以把独立董事的个人意志变成董事会乃至公司的意志。而我国目前的法律没有赋予独立董事特殊表决权,人数也不占优势,很难从根本上与公司内部董事制衡。
2)一股独大的股权结构
美国公司目前最大的股东是机构投资者,一般在一个特定公司的持股比例为1%,按照美国《投资公司法》(1940),人寿公司和互助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必须分散化,这也导致了美国股权的高度流动性。
当前我国公司治理结构中的主要问题是控股股东通过关联交易,如担保、应收帐款,资产置换等各种手段来侵占上市公司资产,侵害中、小股东利益。
3)独立董事的引入与我国监事会制度不相容
独立董事制度产生于普通法为主的美英法系国家,这些国家采用“一元制”的董事会制度结构,在公司机构设置上没有独立的监事会。我国公司立法上采用的是大陆法系的“二元制”结构组织体系,即在股东大会之下设董事会和监事会。如此,独立董事的职责就会和监事会重叠甚至冲突。
4)具备担当独立董事素质的人才匮乏
5)市场选择机制和评价体系尚未形成
3、我国上市公司有效运作独立董事制度的相关对策
1)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A、公司法应赋予独立董事一定的权利,建立权利实现保障机制。这些权利包括信息知情权、监督权、独立的审核权、否决权。
B、上市公司还应当赋予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第一,重大关联交易的认可权;第二,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第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第四,提议召开董事会;第五,独立聘请外部审计和咨询机构;第六,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2)改革“一股独大”的股权结构
3)协调独立董事与监事会的功能。独立董事的监督具有天然的事前监督,内部监督以及决策过程监督紧密结合的特点,而监事会具备了经常性监督、事后监督与外部监督的特点。
4、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聘任和激励约束等问题作出明确规定
1)任职资格和能力
2)聘任
3)提供独立董事的比例
4)提供充分信息和良好的工作条件
5)设立独立董事发挥作用的机构
6)建立合理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7)强化独立董事的诚信勤勉义务
5、建立独立董事的自律组织
五)上市公司的股权集中度
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集中度过高,有的达90%以上,股权结构不合理,不利于公司治理和资本流动。英国第一大股东平均持股比例仅为10%,这种分散的股权结构使上市公司的决策更为透明,且能更好的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得到了较好的解决,因而投资活跃,证券市场融资能力较强且流动性好。英国公司首次公开上市时间平均在公司创立后8年,而德国却是40年。英国公司上市的平均规模是1600万美元,而德国是6000万美元。德国上市公司的结构十分复杂,相互持股使得公司的直接持有者不等于最终持有者,个人持股比例小,而以银行为代表的金融机构持股比重和非金融公司交叉持股比重很大。
为此,要改变我国上市公司的畸形股权结构,必须大力发展机构投资者,鼓励保险基金和养老基金入市,给私募基金应有的合法地位,这样才能改变股权过于集中的局面。
五、关于分业经营问题
世界金融业的发展有两种经营模式。一种是金融机构可以跨行业经营银行、证券、保险与信托等各种金融业务,称为混业经营模式。其中最关键、最突出、最重要的是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混合,即“银证合一”,另一种称为分业经营模式,即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保险公司和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不允许交叉经营业务。
金融业的混业经营和分业经营在西方金融史上曾经几分几合。1929年世界性经济大萧条和金融危机之后,国家金融领域逐渐由混业经营一统天下的格局演变成分业和混业两种经营模式并存的状态。到二十世纪七八十年代,实行分业经营的国家开始出现重新实行混业经营的新方向。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金融市场上逐渐出现了一种新的发展模式--金融控股公司(Financia Holding Company),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国际证券联合会、国际保险监管协会将其定义为:在同一控制权下,完全或主要在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中至少两个不同的金融行业大规模的提供服务的金融集团公司。
1998年美国众议院通过了《1998年金融服务业法案》,该法案在涉及银行组织的条款中,创造了“金融控股公司”这一新的法律范畴。1986年撒切尔夫人在英国实行金融“大震”(big bang)改革,全面摧毁了金融分业经营的体制,促进了混业经营。在东亚,日本和韩国曾经以大财团的形式发展起了一些企业集团,其中有一些是金融控股公司。与此同时,中国的证券业与银行业仍实行银证分业的制度。这种制度的明显缺点在于:
1、资金方面
在投资银行业务中,券商需要通过咨询、策划、融资、估价、谈判等一系列操纵来帮助企业资本运营,这要求券商有一定的资金融通职能,而经纪业务的开展,银行网点的铺设也需要大量资金投入,同时券商要为客户提供融资、融券功能也需要一定的资金支持,自营业务的开展更增大了券商对资金的需要,在混业经营模式下,这些资金需求可以通过银行达到便利的满足,但在分业经营中券商就无能为力了。
2、营销网络方面
投资银行开展证券配售业务、经纪业务以及资产管理业务都需要建立一个网络体系来直接面向机构和个人投资者。在混业经营下可以利用银行的营销网络,降低成本,提供利用效率。
3、信息和信誉度方面
商业银行的经营历史远远长于投资银行,它们对经济实体的了解更多、更丰富,况且建立了一定的信誉度,容易接近客户,依赖商业银行的信誉投资银行可以顺利开展业务。
4、面对入世后金融大鳄的挑战,中国需要混业经营以打造自己的金融航母,否则难以抵御外来的金融风险,丧失竞争力。
对此,笔者强烈建议我国资本市场尽快走混业经营的道路,利用我国原有商业银行的优势,拓宽券商融资渠道,营造全方位的销售网络,增强自身抗御风险能力,以便在国际金融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六、关于证券交易所
20世纪90年代之前,全球证券交易所几乎全都是以会员制形式发展起来的。这种类型的交易所是由会员出资组成的交易所为会员所有和控制,只对会员服务,只有会员才能利用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进行交易,由于服务者和出资者为同一人,因此大多数实行会员制的证券交易所都是非盈利的服务性组织。在技术进步的推动下,会员制形式逐渐不能适应市场的变化。
资本的国际化使各地的证券交易所突破了地域限制,在全球市场上形成了相互竞争的对象。一方面,竞争使定价过高的交易所得不到客户,也就没有收入来源,从而面临淘汰的命运;另一方面,作为交易所,要在竞争的条件下生存,就必须努力提高服务质量,扩大市场份额,否则就有被蚕食的危险。但在会员制下,交易所筹资能力受限,融资成本过高,非盈利性的组织机构也限制了它持续发展的能力。在这种条件下,交易所只有采取以获得竞争优势为导向的商业治理结构才能获得竞争力,因此,进入90年代,交易所的治理结构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出了公司化的发展趋势,交易所开始由非盈利性的会员制向盈利性的公司制转变。 公司制的特点在于:1、是以满足股东价值最大化为目的的组织;2、交易所可以向社会公众发行股份,不必局限于是会员还是交易者;3、通过公开发行股票,使市场交易权和所有权分开,不是股东也可以获得在交易所交易的资格,而在会员制下,只有会员才有资格直接交易。显然,公司制各方面都要优于会员制。而我国目前证券交易所组织模式为“行政会员制”,它是行政管理与会员参与相结合的组织模式。由于实施行政管理,它能从宏观上保障证券交易所的活动首先符合国家利益,有利于实施监管;由于会员参与,它还要考虑会员的切身利益,“行政制”和“会员制”的结合必然导致低效率和缺乏市场竞争力。
但令人遗憾的是迄今为止,股票市场改革矛头主要指向筹资者,投资者和券商,很少触及证交所。目前的证交所内无动力,外无压力,没有竞争和市场意识,面对资本全球化的冲击,整合和股份化改造是证交所改革之路。
笔者认为我国证券交易所的改革包括两个方面:
1、证券交易所的整合,上海、深圳证交所合并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从全球看,证交所集中化的呼声超过了分散化的呼声。目前世界范围内形成的三大势力范围:一是以纽约证交所为首的GEM阵营(global Equity Market)控制欧洲、美洲和亚太,股票市值超过了19万亿美元。二是以英德为首的IX阵营,市值为4万亿没有,以欧元报价,垄断欧洲股票交易额的53%和高科技股的80%,三是以纳斯达克为首的创业板市场阵营即“全球数码股市”。
2、公司制的证交所结构。世界上大多数证券交易所已经改制成股份公司,有不少公司正在上市。把属于市场的还给市场,只有这样,中国的资本市场才能面对全球竞争,才能在世界资本市场中站稳脚跟。

❹ 新三板市场分层,包括分层标准、制度供给等有什么不足的地方

新三板挂牌公司进入创新层,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最近两年连续盈利,且年平均净利润不少于2000万元(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最近两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10%(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
2、最近两年营业收入连续增长,且年均复合增长率不低于50%;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平均不低于4000万元;股本不少于2000万股。
3、最近有成交的60个做市转让日的平均市值不少于6亿元;最近一年年末股东权益不少于5000万元;做市商家数不少于6家;合格投资者不少于50人。
满足上述规定进入创新层的挂牌公司,还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一)最近12个月完成过股票发行融资(包括申请挂牌同时发行股票),且融资额累计不低于1000万元;或者最近60个可转让日实际成交天数占比不低于50%。
(二)公司治理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和承诺管理制度完备;公司设立董事会秘书并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取得全国股转系统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1] 。
申请挂牌公司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挂牌时直接进入创新层:
(一)最近两年连续盈利,且年平均净利润不少于2000万元(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最近两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10%(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申请挂牌同时发行股票,且融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
(二)最近两年营业收入连续增长,且年均复合增长率不低于50%;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平均不低于4000万元;挂牌时股本不少于2000万股。
(三)做市商家数不少于6家;申请挂牌同时发行股票,发行对象中包括不少于6家做市商,按发行价格计算的公司市值不少于6亿元,且融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最近一期期末股东权益不少于5000万元。
满足上述规定进入创新层的申请挂牌公司,还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一)申请挂牌即采用做市转让方式。
(二)公司治理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和承诺管理制度完备;公司设立董事会秘书并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取得全国股转系统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三)最近12个月不存在以下情形:申请挂牌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者被采取行政处罚,或者正在接受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四)最近两年及一期的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按照第八条第二项规定进入创新层的申请挂牌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❺ 新三板市场的现状怎么样,是否已经成熟了

新三板截止到2017年10月30日正式向全国接收企业挂牌申请到目前已经达到11676家挂牌企业,其中协议转让10212家,做市转让1403家,其他退市AB股也有几十家。由于参加过多次新三板的路演,总体上觉得目前市场制度还不完善,流动性不足,存在估值过高,投资者过度参与定增,中介机构不够勤勉尽职等诸多问题,离市场成熟还要一段不小的距离。里面的优质票还是有的,但是普通投资者很难去发掘。

❻ 新三板市场为什么一直不温不火呢

关于新三板的未来,许多人表现出迷茫,包括股转系统的官方人士,他们在不同场合提出了新三板再定位的问题。诸如市场定位的不明确,导致市场预期不稳;监管依据不足,导致创新方向不明等等。
众所周知,新三板的突出问题是市场流动性不足和定价功能不足。
由于现行的制度政策,500万门槛导致投资人数量不足,加之交易方式不完善,挂牌公司普遍质量不高等多方面原因,造成了当前新三板冷冷的交易市场。
而流动性不足使得价格发现功能不足,价格发现功能不足导致融资功能不足,融资功能不足导致对实体经济发展不利。
逻辑上,新三板似乎走入了一个死胡同。
有识之士认为,新三板自成立以来,被有关部门和市场定位在作为主板等正规市场的“准备市场”地位上,所以有必要对新三板进行再定位。
按照官方的资料,股转系统的经营宗旨主要是,推动场外交易市场健康发展,促进民间投资和中小企业发展,有效服务实体经济。
所以,如果仅仅定位于“场外市场”,新三板当前的规模、交易方式以及管理机制已经远远超出这种定位,事实上形成了“纳斯达克+场外市场”的模式。
但作为国内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基础性市场,作为支持中小企业特别是创新创业型企业发展的资本市场,新三板的政策定位已经很明确。现在与其说是新三板市场需要再定位,不如说是股转系统本身需要更明确的定位。
也就是说,股转系统仅仅是一个一级市场还是可以比肩沪深交易所的二级交易市场。如果是一级市场,相关的交易规则不用变,如果定位于二级市场,投资者门槛就要降低,竞价交易亦要推行。
不过,新三板就是一个制度创新的场所,在定位没有进一步明确之前,面对交易市场的一潭死水,如何切实有效的搞活新三板,股转系统应当急市场所急,推出相应的创新制度。
要搞活市场,最直接是“有源头活水来”。市场上的活水其实很多,有机构的、也有个人的,我们的资本市场从来不缺资金。恰恰在这个资产荒时代,大量的资金找不到去向,一股脑儿奔向房地产。
对于“活水”问题,股转系统人士近日透露,计划在年内推出将私募基金作为新三板做市商的相关制度,同时QDII和RQDII的参与政策也会很快推出。
这才是核心。

❼ 新三板市场有哪些特点

(1) 包容度高:
一是,风险包容度高,实行“高投资门槛、低准入门槛”的制度;
二是,兼包并蓄,不限所有制形式、不限高科技企业;
三是,市场化的摘牌制度,亏损无需摘牌;
四是,较高的投资者门槛,确保投资者具备足够的风险识别和承受能力;
五是,较低的挂牌准入门槛,不设财务门槛,包容中小企业的各类风险。
(2) 以信息披露为核心:
一是,不舍财务指标,对企业经营及财务情况的客观描述不做实质性判断;
二是,要求充分的信息披露,以供投资者做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
三是,除重大违法违规外,对过往问题只要进行规范并充分披露即可。
(3) 业务体系灵活、高效、便捷:
一是,周期短,从改制到挂牌,只需6个月左右时间;
二是,步骤少,无须辅导、无须排队、流程简单、速度快;
三是,机制活,小额发行豁免、储架发行、小额快速按需融资制度;
四是,产品多,有定向增发、公司债、可转债、中小企业私募债等多种融资工具。
(4) 挂牌公司综合成本低:
一是,挂牌费用低,大大低于上市成本,并且享有政府补贴;
二是,披露成本低,采取电子化信息披露方式,降低信息披露成本;
三是,审计成本低,不要求披露季度报,半年报无须审计;
四是,合规成本低,无须聘请独立董事,无须设置专职董秘

❽ 新三板在发展过程中有哪些困惑

困惑之一:比邻“天交所”

2008年3月20日国务院批复《天津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其中明确指出,“积极支持在天津滨海新区设立全国统一、依法治理、有效监管和规范运作的非上市公众公司股权交易市场,作为多层次资本市场和场外交易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08年9月天交所成立,被视为天津推动OTC市场建设的实质性动作,与此同时,天交所也很快在内蒙古和上海建立了OTC市场区域平台。

内蒙古与上海之所以愿意以资本为纽带与天交所开展实质性合作,就是考虑到天津具有国务院批准的金融改革先行先试、设立全国性OTC市场的特殊政策,可以有效避免政策风险。此时,有业内人士则分析认为,由天交所在建立分支机构的基础上,逐步打造区域性分市场,并最终形成集全国市场与区域市场于一体的市场,或将是我国OTC市场的格局。另据了解,天交所的市场结构设计也是以最终形成以天津作为全国性交易所、各地建立区域性交易所的多层次OTC市场为目的的。

就在天交所布局建设全国性OTC市场的同时,“新三板”的建设也加快了脚步。在中国证监会正式批复同意对“新三板”相关制度进行调整与完善的同时,其明确表示,将在总结此次制度调整实施效果及经验的基础上,择机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其他具备条件的高新区。尽管国家政策已经明确了天津建设全国性非上市公众公司股权交易市场的定位,但业内仍有一个盛传的观点,即围绕“新三板”探索建立全国性场外交易市场。与此相对应的是,去年4月30日,北京市政府发布《关于促进首都金融业发展的意见》,其中提到,将逐步使“新三板”发展成统一监管下的全国性场外交易市场。由此看来,在全国性OTC市场的建设中,天交所与“新三板”的竞争将不言而喻。

一个明显的事实是,OTC市场与“新三板”是两种不同的交易制度。从交易制度上看,OTC市场与“新三板”应该是分属不同层次的市场,而OTC市场的交易制度恐怕比‘新三板’更加灵活。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天交所在成立之初就定位为“两高两非”(“两高两非”是指国家高新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和非上市非公众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股权和私募股权基金份额的流动及投资的退出提供平台,这与“新三板”对挂牌企业的定位极为接近。也就是说,天交所与“新三板”至少在服务企业方面形成了直接的竞争关系。

可以预见,在建设全国性OTC市场的过程中,如何定位天交所与“新三板”的关系将成为一个绕不过去的“门槛”。

困惑之二:市场定位以及相关制度尚需完善

综上,新三板的发展与建设首先离不开政府及有关部门进一步明确其定位,并且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建设不应被简单地理解为多板块的市场,既然是多层次,就会在市场功能、上市条件、审批方式、交易特点、监管方式上均有不同,就不应是大与小、低级与高级的市场之分,因此,若将新三板市场作为创新企业成长的摇篮,则应建立起完善的做市商制度,进一步解决科技型企业价格发现及交易流通问题。与此同时,相关转板制度尚需加以设计和出台,以使得中国的资本市场体系更加完整。除此之外,在新三板市场上,还需增加一些企业购并、股权激励等方面的试点,进一步完善其现有的功能。

❾ 新三板市场最近总是下跌,这是什么原因

杭州仁劲投资为大家分析新三板市场的趋势:
首先:受到了A股巨幅度调整的影响。资本市场打断骨头连着筋,A股投资者有些也是新三板投资者。
股票市场是零和博弈的市场,A股大跌时新三板资金不断流出,导致下跌。
其次:新三板监管层坚持不救市,股转公司7月份整整一个月没出新利好。
第三:股转公司的沉默。
第四:众多利好延后,也是下跌的一个原因。
第五:上市审核速度加快的短期影响。
最后:投机资金离场助跌。一些不看好新三板、对新三板企业没有充分了解的投机资助金,已陆续离 场。其实是跌一跌更健康,跌走的是泡沫,留下的才是真正坚守价值投资的资金。只有这样的资金,才 是新三板正真正需要的,才能和新三板互相成就。

❿ 关于新三板的一些问题。

1、目前的新三板股票交易是非常不活跃的。所以会出现你所说的有些有交易,有些没有交易的情况。
2、假设你有原始股,是有限售期的,限售期中无法抛售,一般可以做质押融资,限售期后就可以抛售了,但是也是需要寻找交易对手的。交易对手一般由自行寻找,也可以通过你的承销券商寻找。目前为了包揽业务,证券公司都是承发承揽的。
3、新三板交易方式有两种:一是投资者买卖双方在场外自由对接,协商并确定买卖意向,再回到新三板市场,委托主办券商办理申报、确认成交并结算,也就是场外报价,场内成交;二是买卖双方向主办券商做出定价委托,由券商做出成交确认申请。
补充:新三板潜力较大,良好的转板机制生成后,加上一些投机盘的参与,交易会活跃起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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