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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業板發行可轉債擔保

發布時間:2022-08-30 18:45:07

創業上市公司可以發行可轉債嗎

您好,創業板上市公司可以發行可轉債。

❷ 申購創業板上市公司發行的可轉債需要開通創業板許可權嗎

您好,申購創業板上市公司發行的可轉債是需要開通創業板交易許可權。

❸ 創業板可轉債交易需要開通創業板嗎

對於創業板的可轉債交易和打新,需要投資者開通創業板許可權,沒開通創業板,則無法進行創業板的債券交易和打新。

投資者可以通過股票交易軟體開通創業板許可權,也可以選擇去證券公司的營業部開通,在開通創業板之前,投資者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1、前二十個交易日日均資產10萬元;

2、滿2年的交易經驗;

3、風險等級配匹。

同時,可轉債存在以下的交易規則:

1、T+0的交易方式,即投資者在當天買入的可轉債,在當天可以賣出;

2、可轉債無漲跌幅限制;

3、臨時停牌,即當盤中成交價較前收盤價首次上漲或下跌達到或超過20%的,臨時停牌時間為30分鍾;當盤中成交價較前收盤價首次上漲或下跌達到或超過30%的,臨時停牌至14:57。

拓展資料:

創業板又稱二板市場(Second-board Market)即第二股票交易市場,是與主板市場(Main-Board Market)不同的一類證券市場,專為暫時無法在主板市場上市的創業型企業提供融資途徑和成長空間的證券交易市場。創業板是對主板市場的重要補充,在資本市場佔有重要的位置。中國創業板上市公司股票代碼以「300」開頭。

創業板與主板市場相比,上市要求往往更加寬松,主要體現在成立時間,資本規模,中長期業績等的要求上。創業板市場最大的特點就是低門檻進入,嚴要求運作,有助於有潛力的中小企業獲得融資機會。

在創業板市場上市的公司具有較高的成長性,但往往成立時間較短規模較小,業績也不突出,但有很大的成長空間。可以說,創業板是一個門檻低、風險大、監管嚴格的股票市場,也是一個孵化創業型、中小型企業的搖籃。

發展創業板市場是為了給中小企業提供更方便的融資渠道,為風險資本營造一個正常的退出機制。同時,這也是中國調整產業結構、推進經濟改革的重要手段。二板市場和主板市場的投資對象和風險承受能力是不相同的,在通常情況下,二者不會相互影響。而且由於它們內在的聯系,反而會促進主板市場的進一步發展壯大。

對投資者來說,創業板市場的風險要比主板市場高得多。當然,回報可能也會大得多。創業板公司再融資的審核權已經確定將由證監會下放到深交所。

此舉將提高創業板公司再融資的審核效率,同時也是股票發行市場化改革的又一突破。市場人士也更加期待主板、中小板再融資,乃至新股IPO的審核全面由滬深交易所承擔,實現真正意義上的「監審分離」。

❹ 創業板可轉債申購需開通創業板嗎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實施辦法(2020年修訂)》第十五條:「參與創業板可轉換公司債券轉股、可交換公司債券換股的投資者,參照適用創業板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要求。」即,投資者參與創業板可轉債申購、交易的,無需開通創業板交易許可權;投資者參與創業板可轉債轉股,需開通創業板交易許可權。
拓展資料
創業板上市條件
主體資格
發行人是依法設立且持續經營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整體變更為股份公司可連續計算);
(一)股票經證監會核准已公開發行;
(二)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3000萬元;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到公司股份總數的25%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四億元的,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10%以上;
(三)公司最近三年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 [30]
企業要求
(一)注冊資本已足額繳納,發起人或者股東用作出資的資產的財產權轉移手續已辦理完畢。發行人的主要資產不存在重大權屬糾紛。
(二)最近兩年內主營業務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均沒有發生重大變化,實際控制人沒有發生變更。
(三)應當具有持續盈利能力,不存在下列情形:
(1)經營模式、產品或服務的品種結構已經或者將發生重大變化,並對發行人的持續盈利能力構成重大不利影響;
(2)行業地位或發行人所處行業的經營環境已經或者將發生重大變化,並對發行人的持續盈利能力構成重大不利影響;
(3)在用的商標、專利、專有技術、特許經營權等重要資產或者技術的取得或者使用存在重大不利變化的風險;
(4)最近一年的營業收入或凈利潤對關聯方或者有重大不確定性的客戶存在重大依賴;
(5)最近一年的凈利潤主要來自合並財務報表范圍以外的投資收益;
(6)其他可能對發行人持續盈利能力構成重大不利影響的情形;
發展創業板市場是為了給中小企業提供更方便的融資渠道,為風險資本營造一個正常的退出機制。同時,這也是中國調整產業結構、推進經濟改革的重要手段。 二板市場和主板市場的投資對象和風險承受能力是不相同的,在通常情況下,二者不會相互影響。而且由於它們內在的聯系,反而會促進主板市場的進一步發展壯大。對投資者來說,創業板市場的風險要比主板市場高得多。當然,回報可能也會大得多。

❺ 創業板上市公司可以發行可轉債嗎上市的條件是什麼

可以。創業板上市公司在按照證監會規定完成可轉換債券發行後可以向深交所申請上市。可轉換公司債券在深交所上市,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可轉換公司債券的期限為一年以上; (二)可轉換公司債券實際發行額不少於5000萬元; (三)申請可轉換公司債券上市時仍符合法定的公司債券發行條件。

❻ 投資者參與創業板可轉債申購、交易以及轉股,是否需要開通創業板交易許可權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實施辦法(2020年修訂)》第十五條:「參與創業板可轉換公司債券轉股、可交換公司債券換股的投資者,參照適用創業板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要求。」即,投資者參與創業板可轉債申購、交易的,無需開通創業板交易許可權;投資者參與創業板可轉債轉股,需開通創業板交易許可權。
本文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因政策類問題存在時效性,有關回答請以官網發布最新內容為准。

❼ 創業板可轉債交易規則

交易規則:T+0交易,當天買入當天可以賣出,沒有漲跌幅限制,設有臨時停牌機制,當可轉債漲跌幅達到20%時停牌30分鍾,漲跌幅達到30%時停牌至14:57分,滬深兩市可轉債停牌時間超過14:57時,會自動復牌,100份為一個交易單位。
可轉債沒有漲跌幅限制,波動性較大,投資者可以結合以下方法來交易它:
1、結合可轉債的走勢以及可轉債對應的股票走勢來進行高拋低吸操作,即當可轉債走低、可轉債對應的股票走低,且受到下方強有力支撐時,投資者可以先在此低位買入,而當可轉債走高、相對應的股票走高,且受到上方壓力位壓制,無法突破時,投資者可以選擇賣出。
2、投資者可以進行留底倉操作,即在低位大量買入,在高位賣出一部分,等可轉債回調時,投資者再進行買入操作,如此反復,可以降低投資者的持倉成本,獲取更大的收益。
拓展資料:
可轉債的特徵:
1、債權性。與其他債券一樣,可轉換債券也有規定的利率和期限,投資者可以選擇持有債券到期,收取本息。
2、股權性。可轉換債券在轉換成股票之前是純粹的債券,但轉換成股票之後,原債券持有人就由債權人變成了公司的股東,可參與企業的經營決策和紅利分配,這也在一定程度上會影響公司的股本結構。
3、可轉換性。可轉換性是可轉換債券的重要標志,債券持有人可以按約定的條件將債券轉換成股票。轉股權是投資者享有的、一般債券所沒有的選擇權。可轉換債券在發行時就明確約定,債券持有人可按照發行時約定的價格將債券轉換成公司的普通股票。如果債券持有人不想轉換,則可以繼續持有債券,直到償還期滿時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場出售變現。如果持有人看好發債公司股票增值潛力,在寬限期之後可以行使轉換權,按照預定轉換價格將債券轉換成為股票,發債公司不得拒絕。正因為具有可轉換性,可轉換債券利率一般低於普通公司債券利率,企業發行可轉換債券可以降低籌資成本。

❽ 什麼是可轉債,為什麼最近這么流行

關於可轉債,最近炒得沸沸揚揚,近期,雨虹轉債、林洋轉債、金禾轉債、隆基轉債、小康轉債等一批可轉債相繼在網上申購,引發了中小投資者參與可轉債投資的熱情。究其一點就是無風險套利機會,事實上,可轉債信用申購「20%左右的個券收益」並不穩定。後續隨著參與人數的增加、上市後潛在拋盤加大等因素的影響,預期收益可能逐漸降低。

可轉換債券是債券的一種,可以轉換為債券發行公司的股票,通常具有較低的票面利率。本質上講,可轉換債券是在發行公司債券的基礎上,附加了一份期權,允許購買人在規定的時間范圍內將其購買的債券轉換成指定公司的股票。簡單地說,可轉債是一種可以在特定時間、按特定條件轉換為普通股票的特殊企業債券,兼有債權和期權的雙重屬性,絕大多數有回售條款,是一類風險比較低、流動性比一般債券強的產品,具有攻守兼備的特點。

可轉換債券兼有債券和股票的特徵,具有以下三個特點:

可轉債的優勢:

1、由於可轉換債券可轉換成股票,它可彌補低的不足。如果股票的市價在轉券的可轉換期內超過其轉換價格,債券的持有者可將債券轉換成股票而獲得較大的收益。當要轉換的股票市價達到或超過轉券的換股價格後,可轉換債券的價格就將與股票的價格聯動,當股票的價格高於轉券的換股價格後,由於轉券的價格和股票的價格聯動,在股票上漲時,購買轉券與投資股票的收益率是一致的。

2、在股票價格下跌時,要轉換的股票市價達到或跌到轉券的換股價格以下後,由於轉券具有一般債券的保底性質,所以轉券的風險性比股票又要小得多。

信用申購並非穩賺不賠

正是由於信用申購無門檻的特性導致申購戶數較多,中簽的概率也對應大幅降低。「20%左右的個券收益」並不穩定,「雨虹轉債」的上市價格是2017年截至目前可轉債中最高的。早期發行的「永東轉債」的上市價格在101元附近;「光大轉債」的上市價格在102元附近,甚至還有不少可轉債在上市後還跌至面值以下。這表明,在變化的證券市場中,參與轉債一級申購,不僅可能只能獲得較低的投資收益,甚至還有虧損本金的風險。可轉債的信用申購並非「穩賺不賠」.

由於在可轉債的一級發行中,涉及到正股股東的配售條款,部分投資者可能會為了提高可轉債的配售比例,優先在A股市場買入其正股,這種情況增大了可轉債發行和上市前後其正股價格博弈的激烈程度,同時也意味著可轉債在上市後有跟隨個股下跌的潛在壓力。

總體而言,可轉債作為債券市場上一類具有權益性質的活躍資產,為機構和個人投資者提供了更豐富的投資工具選擇。從歷史上看,幾次股票牛市中可轉債確實也為不少投資者賺取了豐厚的回報。目前,信用申購形式也為普通個人投資者帶來了一定的無風險收益。當可轉債市場的活躍度提升時,總體上對資本市場是利好。更多的可轉債順利發行,意味著有更多的公司主體可以使用更豐富的融資工具,以達到資本市場支持實體經濟更好發展的目的,更多個人投資者的參與也意味著更完善的市場定價行為。在火熱的現象背後,投資者更應客觀冷靜思考相應的投資風險。

風險提示:

本報告由東方財富證券研究所根據市場公開數據整理發布,僅供參考,東方財富證券研究所無法保證數據真實性、准確性、完整性。報告內容不代表天天基金觀點,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市場有風險,投資需謹慎。

上海東方財富證券研究所有限公司

❾ 申購創業板新債需要開通創業板許可權嗎

是的,申購創業板新債需要開通創業板許可權。

買賣規則

1、創業板股票的交易單位為「股」,投資基金的交易單位為「份」。申報買入證券,數量應當為100股(份)或其整數倍。不足100股(份)的證券,可以一次性申報賣出。

2、證券的報價單位為「每股(份)價格」。「每股(份)價格」的最小變動單位為人民幣0.01元。

3、證券實行價格漲跌幅限制,漲跌幅限制比例為10%。漲跌幅的價格計算公式為:

漲跌幅限制價格=(1±漲跌幅比例)×前一交易日收盤價(計算結果四捨五入至人民幣0.01元)。



(9)創業板發行可轉債擔保擴展閱讀:

創業板的設立目的

1、為高科技企業提供融資渠道。

2、通過市場機制,有效評價創業資產價值,促進知識與資本的結合,推動知識經濟的發展。

3、為風險投資基金提供「出口」,分散風險投資的風險,促進高科技投資的良性循環,提高高科技投資資源的流動和使用效率。

4、增加創新企業股份的流動性,便於企業實施股權激勵計劃等,鼓勵員工參與企業價值創造。

5、促進企業規范運作,建立現代企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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