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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業板發行審核委員會委員數

發布時間:2022-05-23 08:39:19

『壹』 深交所股票的上市條件

(一)股票經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批准已向社會公開發行;
(二)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五千萬元;
(三)開業時間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連續盈利;原國有企業依法改建而設立的,或者《公司法》實施後新組建成立,其主要發起人為國有大中型企業的,可連續計算;
(四)持有股票面值達人民幣一千元以上的股東人數不少於一千人,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四億元的,其向社會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百分之十五以上;
(五)公司在最近三年內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
(六)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條件。

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股票上市,必須經過一定的程序。按照《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條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規定,股票上市的程序如下:

1、股票上市申請。上市申請。發行人在股票發行完畢,召開股東大會,完成公司注冊登記後,向證券交易所提出上市申請。

2、審查批准
《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條例》規定,符合公開發行股票條件的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其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交易,應當向證券交易所的上市委員會提出申請;上市委員會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二十
個工作日內作出審批,確定上市時間,審批文件報證監會備案,並抄報證券委。
《公司法》規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其股票上市交易,應當報經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證券管理部門批准,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報送有關文件。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證券管理部門對符
合本法規定條件的股票上市交易申請,予以批准;對不符合本法規定條件的,不予批准。

3、申請股票上市應當報送的文件。
股份公司向交易所的上市委員會提出上市申請。申請時應報送下列文件:(1)申請書;(2)公司登記文件;(3)股票公開發行的批准文件;(4)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公司近3年或成立以來的
財務報告和由2名以上的注冊會計師及所在事務所簽字蓋章的審計報告;(5)證券交易所會員的推薦書;(6)最近一次招股說明書;(7)其它交易所要求的文件。

4、訂立上市協議書。
股份有限公司被批准股票上市後,即成為上市公司。在上市公司股票上市前,還要與證券交易所訂立上市協議,確定上市的具體日期,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並向證券交易所繳納上市費。

5、發表上市公告。
根據《公司法》的規定,股票上市交易申請經批准後,被批準的上市公司必須公告其股票上市報告,並將其申請文件存放在指定地點供公眾查閱。
上市公司的上市公告-般要刊登在證監會指定的,全國性的證券報刊上。
上市公告的內容,除了應當包括招股說明書的主要內容外,還應當包括下列事項:
(1)股票獲准在證券交易所交易的日期和批准文號;
(2)股票發行情況,股權結構和最大的10名股東的名單及持股數;
(3)公司創立大會或股東大會同意公司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交易的決議;
(4)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簡歷及持有本公司證券的情況;
(5)公司近3年或者開業以來的經營業績和財務狀況以及下一年盈利預測文件;
(6)證券交易所要求載明的其它情況。

『貳』 創業板企業和中小板企業上市的條件是什麼

創業板企業上市條件:
一、發行人申請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發行人是依法設立且持續經營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按原賬面凈資產值折股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續經營時間可以從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計算。
(二)最近兩年連續盈利,最近兩年凈利潤累計不少於一千萬元,且持續增長;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凈利潤不少於五百萬元,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不少於五千萬元,最近兩年營業收入增長率均不低於百分之三十。凈利潤以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孰低者為計算依據。
(三)最近一期末凈資產不少於兩千萬元,且不存在未彌補虧損。創業板上市條件
(四)發行後股本總額不少於三千萬元。
二、發行人注冊資本、經營業務
(一)發行人的注冊資本已足額繳納,發起人或者股東用作出資的資產的財產權轉移手續已辦理完畢。發行人的主要資產不存在重大權屬糾紛。
(二)發行人應當主要經營一種業務,其生產經營活動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及環境保護政策。
(三)發行人最近兩年內主營業務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均沒有發生重大變化,實際控制人沒有發生變更。
三、發行人應當具有持續盈利能力,不存在下列情形
(一)發行人的經營模式、產品或服務的品種結構已經或者將發生重大變化,並對發行人的持續盈利能力構成重大不利影響;
(二)發行人的行業地位或發行人所處行業的經營環境已經或者將發生重大變化,並對發行人的持續盈利能力構成重大不利影響;
(三)發行人在用的商標、專利、專有技術、特許經營權等重要資產或者技術的取得或者使用存在重大不利變化的風險;
(四)發行人最近一年的營業收入或凈利潤對關聯方或者有重大不確定性的客戶存在重大依賴;
(五)發行人最近一年的凈利潤主要來自合並財務報表范圍以外的投資收益;
(六)其他可能對發行人持續盈利能力構成重大不利影響的情形。
四、發行人納稅、股權、治理結構
(一)發行人依法納稅,享受的各項稅收優惠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發行人的經營成果對稅收優惠不存在嚴重依賴。
(二)發行人不存在重大償債風險,不存在影響持續經營的擔保、訴訟以及仲裁等重大或有事項。
(三)發行人的股權清晰,控股股東和受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支配的股東所持發行人的股份不存在重大權屬糾紛。
(四)發行人資產完整,業務及人員、財務、機構獨立,具有完整的業務體系和直接面向市場獨立經營的能力。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間不存在同業競爭,以及嚴重影響公司獨立性或者顯失公允的關聯交易。
(五)發行人具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結構,依法建立健全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以及獨立董事、董事會秘書、審計委員會制度,相關機構和人員能夠依法履行職責。
(六)發行人會計基礎工作規范,財務報表的編制符合企業會計准則和相關會計制度的規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發行人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並由注冊會計師出具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
(七)發行人內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執行,能夠合理保證公司財務報告的可靠性、生產經營的合法性、營運的效率與效果,並由注冊會計師出具無保留結論的內部控制鑒證報告。
(八)發行人具有嚴格的資金管理制度,不存在資金被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以借款、代償債務、代墊款項或者其他方式佔用的情形。
(九)發行人的公司章程已明確對外擔保的審批許可權和審議程序,不存在為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進行違規擔保的情形。
(十)發行人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了解股票發行上市相關法律法規,知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法定義務和責任。
五、發行人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忠實、勤勉,具備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規定的資格,且不存在下列情形
(一)被中國證監會採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尚在禁入期的;
(二)最近三年內受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或者最近一年內受到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的;
(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者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尚未有明確結論意見的。
(四)發行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最近三年內不存在損害投資者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重大違法行為。
(五)發行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最近三年內不存在未經法定機關核准,擅自公開或者變相公開發行證券,或者有關違法行為雖然發生在三年前,但目前仍處於持續狀態的情形。
(六)發行人募集資金應當用於主營業務,並有明確的用途。募集資金數額和投資項目應當與發行人現有生產經營規模、財務狀況、技術水平和管理能力等相適應。發行人應當建立募集資金專項存儲制度,募集資金應當存放於董事會決定的專項賬戶。
中小板企業上市條件:
⒈股本條件:
發行前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3000萬元;發行後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5000萬元。中小企業板塊交易特別規定
⒉財務條件:
最新3個會計年度凈利潤均為正,且累計超過人民幣3000萬元;
最新3個會計年度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累計超過人民幣5000萬元;或最新3個會計年度營業收入累計超過人民幣3億元;
近一期末無形資產占凈資產的比例不高於20%;
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彌補虧損。
深圳證券交易所2004年5月20日公布了《中小企業板塊交易特別規定》、 《中小企業板塊上市公司特別規定》和《中小企業板塊證券上市協議》。與主板市場同樣受約束於 《證券法》、《公司法》。

『叄』 創業板公司上市條件及相關規定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主要應符合如下條件:
(改制/上市評估 010-81132459)

一是發行人應當具備一定的盈利能力。為適應不同類型企業的融資需要,創業板對發行人設置了兩項定量業績指標,以便發行申請人選擇:第一項指標要求發行人最近兩年連續盈利,最近兩年凈利潤累計不少於一千萬元,且持續增長;第二項指標要求最近一年盈利,且凈利潤不少於五百萬元,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不少於五千萬元,最近兩年營業收入增長率均不低於百分之三十。

二是發行人應當具有一定規模和存續時間。要求發行人具備一定的資產規模,具體規定最近一期末凈資產不少於兩千萬元,發行後股本不少於三千萬元。具體要求發行人應當是依法設立且持續經營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按原賬面凈資產值折股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續經營時間可以從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計算。

三是發行人應當主營業務突出。《暫行辦法》要求發行人集中有限的資源主要經營一種業務,並強調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環境保護政策。同時,要求募集資金只能用於發展主營業務。

四是對發行人公司治理提出從嚴要求。根據創業板公司特點,在公司治理方面參照主板上市公司從嚴要求,要求董事會下設審計委員會,強化獨立董事職責,並明確控股股東責任。

『肆』 創業板競賽答案

http://www.p5w.net/stock/cyb/zsxt/200909/t2580501.htm

一、判斷題(每題1分,共分)
1、創業板上市公司主要是處於種子期、初創期的中小企業。 【 】
2、全球GDP前10名的國家全部設立了創業板市場。 【 】
3、創業板以成長型創業企業為服務對象,重點支持具有自主創新能力的企業。【 】
4、只有新經濟、新模式的企業才能在創業板上市。 【 】
5、創業板的公司都是成長性高的公司,買入創業板股票,都會獲得高收益。 【 】
6、創業板只是在發行條件上比中小企業板更為寬松,其它方面都差不多。 【 】
7、創業板發行人最近一期末要求不存在未彌補虧損。【 】
8、相對主板市場,創業板市場是一個風險較高的市場。【 】
9、創業板設立獨立的發行審核委員會。 【 】
10、主板發行審核委員會委員與創業板發行審核委員會委員可以互相兼任。 【 】
11、投資者參與創業板交易,需要另外開設創業板證券賬戶。 【 】
12、具有兩年以上(含兩年)交易經驗的投資者申請參與創業板交易,不需要與證券公司現場簽署《創業板市場投資風險揭示書》。【 】
13、不具備兩年交易經驗的投資者申請參與創業板交易,在現場簽署《創業板市場投資風險揭示書》的同時,還應就其自願承擔市場風險摘錄一段特別聲明,兩個交易日後才能開通交易許可權。【 】
14、投資者登陸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公司網站,輸入自己的證券賬戶代碼,即可確認自己是否具備2年以上投資經驗。【 】
15、投資者申購創業板新股的上限是該新股的上網發行數量。【 】
16、創業板實行網上信息披露為主的信息披露制度。 【 】
17、 創業板的公司如果退市了,會和主板的退市公司一樣,必須退到代辦股份轉讓系統繼續交易。【 】
18、 已經從創業板退市的公司,可以直接申請恢復上市。 【 】
19、創業板的結算制度與主板相同。【 】
20、進入創業板市場前應當充分了解潛在的投資風險。【 】
21、創業板上市公司可以在中午休市期間或下午三點三十分後通過指定網站披露臨時報告。【 】
22、創業板持股5%以上的股東和實際控制人通過證券交易系統出售股份每達到總股份的1%的,均需要及時披露。【 】
23、創業板上市公司應充分披露核心技術變化可能造成的影響及風險。【 】
24、創業板上市公司陷入危機或嚴重財務困難提出重組時,經向交易所申請同意,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可以豁免遵守在三十六個月內不進行股份轉讓的承諾,在上市一年後可進行股份轉讓。 【 】
25、創業板上市公司通過年度報告說明會、分析師會議、路演等方式與投資者就公司的經營情況、財務狀況及其他事項進行溝通時,應進行網上直播,使所有投資者均有機會參與。 【 】
二、單選題(每題1分,共25分)
1、截至2007年底,全球有超過40家創業板在運作,( )不屬此列。
A、美國納斯達克
B、英國AIM
C、韓國科斯達克
D、德國新市場
2、( )不屬於創業板重點支持的企業。
A、成長型創業企業
B、具有自主創新能力的企業
C、經營穩定的傳統行業企業
3、創業板發行人發行前凈資產不少於( )。
A、二千萬元 B、三千萬元
4、創業板發行人發行後股本總額不低於( )。
A、二千萬元 B、三千萬元
5、創業板對發行人設置的定量業績指標之一,包括:發行人最近兩年連續盈利、( )。
A、最近兩年凈利潤累計不少於一千萬元且持續增長
B、最近兩年營業收入增長率均不低於百分之三十
6、創業板發行人無形資產占凈資產的比例,( )。
A、不高於20% B、不低於20%
C、不高於30%
D、無限制性要求,但貨幣出資不少於注冊資本的30%
7、創業板招股說明書應( )。
A、在指定網站全文披露
B、在指定報刊全文披露
8、創業板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所持股份,要求其承諾自發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滿( )後方可轉讓。
A、六個月 B、一年
C、二年 D、三年
9、每個賬戶申購某隻創業板的新股可以申購( )
A、一次 B、二次 C、若干次
10、申購創業板新股( )。
A、可以撤單 B、不能撤單
11、創業板上市公司預計不能在會計年度結束後( )內披露年度報告的公司,應在會計年度結束後二個月內披露業績快報。
A、一個月 B、二個月
C、三個月 D、四個月
12、創業板上市公司臨時公告實行( )披露,縮短停牌時間,提高信息披露的及時性。
A、實時 B、選擇性
13、關於創業板公司的退市制度,( )是錯誤的。
A、創業板對上市公司退市機制的規定更為嚴格
B、從創業板退市的公司,可以直接申請恢復上市
C、創業板公司如果退市,如果退市的公司符合代辦股份轉讓系統的條件,可以自行委託主辦券商向中國證券業協會申請到代辦股份轉讓系統進行轉讓
14、創業板上市公司應當在每個會計年度結束之日起( )內披露年度報告。
A、一個月 B、二個月
C、三個月 D、四個月
15、為督促上市公司切實履行在規定期限內披露定期報告的法定業務,對於未在規定期限內披露年度報告或中期報告的公司,最快退市時間從主板的六個月縮短為( )。
A、一個月 B、三個月
16、《創業板市場投資風險揭示書》應( )簽署。
A、現場 B、現場或網上
17、在持續督導期內,保薦機構應當自發行人披露年度報告、中期報告後十五個工作日內在指定網站披露有關( )報告。
A、跟蹤 B、投資
18、創業板公司每年舉行年度報告說明會,是( )要求。
A、強制性 B、非強制性
19、創業板上市公司出現異常情況如預計重大事項策劃階段不能保密、市場有傳聞且出現股價異動的情況時,公司可主動提出停牌申請或由深交所直接實施( )。
A、盤中停牌
B、限制賬戶交易
20、長期停牌創業板上市公司每( )個交易日必須披露停牌原因及相應進展情況。
A、五 B、十
C、十五
21、某創業板上市公司要選5名獨立董事,公司股份共100股,股東共20人,其中兩名大股東擁有51股(51%),其他18名股東共計擁有49股(49%)。理論上,其他18名股東至少可以使自己的( )名獨立董事當選。
A、1 B、2 C、3
22、創業板上市公司應在每年年度報告披露後( )內舉行年度報告說明會。
A、一個月 B、二個月 C、十五個工作日
23、創業板上市公司( )選舉實行累積投票制。
A、獨立董事 B、監事
24、上市公司應當將定期報告、臨時報告和相關備查文件等信息披露文件在公告的同時備置於公司( ),供公眾查詢。
A、住所地 B、網站
25、創業板上市公司出現下列( )情形的,本所可以決定暫停其股票上市:
A、未在法定期限內披露年度報告或者中期報告,其股票交易被實行退市風險警示後,在兩個月內仍未披露年度報告或中期報告
B、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財務會計報告顯示當年經審計凈資產為負
三、多選題(每題2分,共50分)
1、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包括( )。
A、主板 B、中小板
C、創業板 D、代辦股份轉讓系統
2、國際創業板市場發展的情況可以給我們帶來的啟示有 ( )
A、 設立創業板市場是國家經濟發展的內在要求;
B、 國家的經濟規模決定了創業板的規模;
C、 創業板的生命力較強,能夠提供適應廣大中小企業融資需求特點的服務;
D、創業板需要一整套有別於主板市場的制度安排。
3、創業板市場對企業行業的要求,下列描述正確的是( )
A、 創業板對行業沒有明確限制
B、 創業板重點支持和鼓勵具有自主創新能力的企業
C、 只有新經濟、新模式的企業才能在創業板上市
D、 創業板要求發行人主營業務突出
4、創業企業具有( )的特點。
A、高成長性
B、具有較強的活力和適應性
C、經營風險較高
D、盈利能力強,盈利穩定
5、關於創業板與中小板的差異,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
A、創業板與中小板差別不大,主要是企業規模小一點
B、與中小企業板相比較,創業板市場風險相對較高
C、兩個板塊在制度設計上有明顯差別
D、創業板上市公司都是高成長性的公司,更容易獲得高收益
6、投資創業板市場,投資者需重點關注的風險有( )。
A、 公司經營失敗或其它原因導致的退市風險
B、 股價大幅波動風險
C、 公司價值評估風險
D、 技術失敗風險
7、關於創業板上市公司的價值評估風險,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
A、對於創業企業,傳統的現金流估值法存在一定困難
B、創業企業經營歷史短,通過分析歷史數據來進行價值估值很難適用
C、對於創新型的企業,傳統的市盈率或市凈率等方法較難做出准確的判斷
D、主板公司的價值評估方法完全能適應創業板公司的估值需要
8、創業板對發行人設置的某套定量業績指標,包括:最近一年盈利、( )。
A、最近兩年凈利潤累計不少於一千萬元
B、凈利潤不少於五百萬元
C、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不少於五千萬元
D、最近兩年營業收入增長率均不低於百分之三十
9、創業板要求發行人( )。
A、主營業務突出
B、發行人最近兩年內主營業務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均沒有發生重大變化,實際控制人沒有發生變更
C、運作規范
D、募集資金用於主營業務
10、投資者閱讀創業板招股說明書時,應關注( ):
A、風險因素與對策說明
B、募集資金的運用
C、發行人在過去幾年的經營業績
D、公司發展規劃說明
11、創業板招股說明書應( )。
A、在指定網站進行全面信息披露
B、在指定報刊進行全面信息披露
C、在指定網站進行提示性公告
D、在指定報刊進行提示性公告
12、創業板對發行人募集資金管理的要求有( )。
A、募集資金必須用於主營業務
B、募集資金數額和投資項目應當與發行人現有生產經營規模、財務狀況、技術水平和管理能力等相適應
C、募集資金專項存儲
13、投資者如何判斷創業板公司的價值( )
A、應關注該公司是否具有持續成長能力及管理團隊的整體素質
B、主要聽股評家或炒股博客的
C、考察企業所擁有的技術、經營模式等是否先進或獨特
D、企業所在行業的整體發展趨勢以及在行業中所佔的地位
14、為強化投資者關系管理意識,創業板上市公司應( )。
A、開通專門的投資者咨詢電話
B、在公司網站開設投資者關系專欄
C、定期舉行投資者見面活動
D、及時答復公眾投資者關心的問題
15、查詢創業板上市公司臨時報告的途徑有( )。
A、深圳證券交易所網站
B、上市公司指定的報刊
C、巨潮資訊網
D、上市公司網站
16、下列說法正確的有( )。
A、創業板市場股票首次公開發行並上市的條件與主板市場存在差異
B、創業板市場信息披露規則與主板市場存在差異
C、創業板市場上市公司退市制度較主板市場更為嚴格
D、如對創業板市場與主板市場在制度和規則等方面的差異認知不到位,可能給投資者造成風險。
17、上市公司定期報告全文應當在( )上披露。
A、中國證監會指定網站
B、公司網站
C、中國證監會指定報刊
18、創業板上市公司預計全年度、半年度、前三季度經營業績將出現下列( )情形之一的,應當及時進行業績預告(比較基數較小經深交所同意豁免的除外)。
A、凈利潤為負值
B、凈利潤與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
C、實現扭虧為盈
D、營業收入與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
19、創業板上市公司發生的交易(上市公司受贈現金資產除外)達到下列( )標准之一的,需要股東大會審議。
A、交易的成交金額(含承擔債務和費用)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50%以上,且絕對金額超過3000萬元
B、交易標的(如股權) 在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相關的營業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營業收入的10%以上,且絕對金額超過500萬元
C、交易產生的利潤占上市公司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凈利潤的10%以上,且絕對金額超過100萬元
D、交易產生的利潤占上市公司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凈利潤的50%以上,且絕對金額超過300萬元
20、創業板增加了下列( )退市情形。
A、增加審計意見方面的退市情形
B、增加凈資產方面的退市情形
C、增加市場流動性指標方面的退市情形
21、創業板上市公司出現下列( )情形之一的,深交所有權對其股票交易實行退市風險警示:
A、最近兩年連續虧損(以最近兩年年度報告披露的當年經審計凈利潤為依據)
B、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財務會計報告顯示當年經審計凈資產為負
C、未在法定期限內披露年度報告或者中期報告,其股票交易被實行退市風險警示後,在兩個月內仍未披露年度報告或中期報告
D、公司股票連續一百二十個交易日通過本所交易系統實現的累計成交量低於100萬股
22、與以往的風險揭示書內容相比,《創業板市場投資風險揭示書》的突出變化( ):
A、增加了創業板與主板在發行、上市等方面差異的具體內容,其中特別突出了退市等相關風險,要求投資者對這些必備知識逐項閱讀並確認
B、增加了投資者申明自願承擔風險的內容,同時為進一步提請投資者慎重考慮,投資者需親筆抄錄一段規定的字句並簽字
C、對於暫不具備兩年以上交易經驗的投資者,還應當在風險揭示書中就自願承擔市場風險單獨抄錄「特別聲明」
D、要求證券公司營業部具體經辦人員、負責人在風險揭示書上簽字確認
23、投資者參與創業板市場交易自身應承擔( )義務。
A、投資者應當對自身的風險承受能力進行認真評估,審慎決定是否參與創業板股票交易
B、投資者在申請時應當積極配合證券公司落實適當性管理的各項工作,包括真實、完整地提供需要的信息,認真簽署風險揭示書,書面抄錄特別聲明等。
如果投資者拒絕配合上述工作或有意提供虛假信息,違反了相關規則,證券公司可拒絕為其開通創業板交易
C、投資者應當合法合規交易。投資者如收到證券公司對其不當交易行為的警示,應當及時糾正,積極配合證券公司的相關規范措施,防範違法違規風險
24、創業板市場實行比主板更嚴格的退市制度,主要體現在( ):
A、多元化的退市標准
B、直接退市
C、對三種退市情形啟動快速退市程序
25、如果創業板公司出現惡意欺詐、嚴重違規等惡性事件,投資者有( ) 途徑維護正當權益。
A、行政途徑
B、民事途徑
C、刑事途徑

『伍』 主板上市和創業板上市的區別

1、主營業務要求不同

主板要求發行人最近3年內主營業務沒有發生重大變更。創業板要求發行人應當主營一種業務,最近2年內主營業務沒有重大變化。

2、對董事及管理層要求不同

主板要求發行人最近3年內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沒有發生重大變化。而創業板的要求是發行人最近兩年內主營業務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均沒有發生重大變化。

3、對實際控制人的要求不同

主板要求發行人最近3年實際控制人沒有發生變更,而創業板的要求是2年。另外,創業板還對發行人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提出了特別要求,即「最近三年內不存在損害投資者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重大違法行為,最近三年內不存在未經法定機關核准,擅自公開或者變相公開發行證券,或者有關違法行為雖然發生在三年前,但目前仍處於持續狀態的情形。」可見,與主板相比,創業板對發行人的公司治理要求相對嚴格。

4、募集資金運用不同

主板要求募集資金應當有明確的使用方向,原則上應當用於主營業務。而創業板的資金運用更為嚴格,要求募集資金只能用於發展主營業務。

『陸』 發行審核委員會有哪些人

人員組成

按照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令第31號《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發行審核委員會法》,中國證監會發行審核委員會發審委委員由中國證監會的專業人員和中國證監會外的有關專家組成,共設發審委委員為25名,其中中國證監會的人員5名,中國證監會以外的人員20名,由中國證監會統一聘任。發審委委員每屆任期一年,可以連任,但連續任期最長不超過3屆。發審委設會議召集人5名。

中國證監會發行審核委員會發審委委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堅持原則,公正廉潔,忠於職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熟悉證券、會計業務及有關的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精通所從事行業的專業知識,在所從事的領域內有較高聲譽;沒有違法、違紀記錄;中國證監會認為需要符合的其它條件。

發審委委員候選人

由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中華全國律師協會、中國資產評估協會、高等院校、國家有關部委等共推薦候選人。在經過網上公示、徵求相關監管部門意見的基礎上,經中國證監會發行審核委員會提名委員會提名,由中國證監會主席辦公會決定聘任。

中國證監會聘任了第十五屆主板發審委委員。

除了一名委員因已連任三屆予以更換外,其餘第十四屆主板發審委委員全部續聘為第十五屆委員。第十五屆主板發審委委員從2013年5月28日起履行委員職責從事審核工作。

據證監會網站公布的信息顯示,第十五屆發審委委員共25人。其中,專職委員16人,分別為李旭冬、劉艷、劉勇、陸宏達、汪陽、陳翔、張永衛、吳鈞、項劍、鄭衛軍、榮健、姜業清、塗益、栗皓、梁鋒、顏克兵。兼職委員9人,分別為李曙光、朱毅、杜兵、張瑋、余輝、鄭秀榮、徐曉波、謝軍、儲鋼漢。

『柒』 創業板股票想要上市,需要什麼樣的條件

創業板上市,往往主要目的就是為了幫助新興公司提供一種集資的途徑,以期幫助公司進行業務的發展以及擴張。對於一家企業來說,在發展的過程中,創業板上市是非常重要的一個緩解,那麼,創業板上市流程及條件有哪些?

二、什麼是創業板上市

指交易所主板市場以外的另一個證券市場,其主要目的是為新興公司提供集資途徑,助其發展和擴展業務。在創業板市場上市的公司大多從事高科技業務,具有較高的成長性,但往往成立時間較短,規模較小,業績較好。

三、公司治理結構要求:

(1)擬上創業板公司具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結構,依法建立健全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以及獨立董事、董事會秘書、審計委員會制度,相關機構和人員能夠依法履行職責。

(2)擬上創業板公司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了解股票發行上市相關法律法規,知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法定義務和責任。

(3)擬上創業板公司的股權清晰,控股股東和受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支配的股東所持擬上創業板公司的股份不存在重大權屬糾紛。

『捌』 關於創業板的問題

創業板是地位次於主板市場的二板證券市場,以 NASDAQ市場為代表,在中國特指深圳創業板。在上市門檻、監管制度、信息披露、交易者條件、投資風險等方面和主板市場有較大區別。其目的主要是扶持中小企業尤其是高成長性企業,為風險投資和創投企業建立正常的退出機制,為自主創新國家戰略提供融資平台,為多層次的資本市場體系建設添磚加瓦。
[編輯本段]創業板的概念及特點
創業板又稱二板市場,即第二股票交易市場,是指主板之外的專為暫時無法上市的中小企業和新興公司提供融資途徑和成長空間的證券交易市場,是對主板市場的有效補充,在資本市場中占據著重要的位置。
在創業板市場上市的公司大多從事高科技業務,具有較高的成長性,但往往成立時間較短規模較小,業績也不突出。
創業板市場最大的特點就是低門檻進入,嚴要求運作,有助於有潛力的中小企業獲得融資機會。
在中國發展創業板市場是為了給中小企業提供更方便的融資渠道,為風險資本營造一個正常的退出機制。同時,這也是我國調整產業結構、推進經濟改革的重要手段。
對投資者來說,創業板市場的風險要比主板市場高得多。當然,回報可能也會大得多。
各國政府對二板市場的監管更為嚴格。其核心就是「信息披露」。除此之外,監管部門還通過「保薦人」制度來幫助投資者選擇高素質企業。
二板市場和主板市場的投資對象和風險承受能力是不相同的,在通常情況下,二者不會相互影響。而且由於它們內在的聯系,反而會促進主板市場的進一步發展壯大。
[編輯本段]創業板的分類
按與主板市場的關系劃分,全球的二板市場大致可分為兩類模式。一類是「獨立型」。完全獨立於主板之外,具有自己鮮明的角色定位。世界上最成功的二板市場———美國納斯達克市場(Nasdaq)即屬此類。納斯達克市場誕生於1971年,上市規則比主板紐約證券交易所要簡化得多,漸漸成為全美高科技上市公司最多的證券市場。截至1999年底,共有4829家上市公司,市值高達5.2萬億美元,其中高科技上市公司所佔比重為40%左右,涌現出一批像思科、微軟、英特爾那樣的大名鼎鼎的高科技巨人。「三十年河東,三十年河西」,30年後的納斯達克市場羽翼豐滿,上市公司總數比紐約證交所多60%,股票交易量在1994年就超過了紐約證交所。另一類是「附屬型」。附屬於主板市場,旨在為主板培養上市公司。二板的上市公司發展成熟後可升級到主板市場。換言之,就是充當主板市場的「第二梯隊」。新加坡的Sesdaq即屬此類。
二板市場發展的第二階段是從90年代中期開始的,其背景及原因是:
(1)知識經濟的興起使大量新生高新技術企業成長起來;
(2)美國納期達克市場迅速發展,在加劇競爭的同時,為各國股市的發展指出了一個方向;
(3)風險資本產業迅速發展,迫切需要針對新興企業的股票市場;
(4)各國政府重視高新技術產業的發展,紛紛設立二板市場。
在此背景下,各國證券市場又開始了新一輪的設立二板熱潮,其中主要有:香港創業板市場(GEM,1999)、台灣櫃台交易所(OTC,1994)、倫敦證券交易所(AIM,1995)、法國新市場(LNA,1996)、德國新市場(NM,1996)等。
從目前的情況看,這一階段的二板市場發育和運作遠強於第一階段,大多數發展較順利,其中美國NASDAQ和韓國Kosdaq的交易量甚至一度超過了主板市場。但是,從整體上看,二板的市場份額還是低於主板,也有的二板(如歐洲的Easdaq)曾一度陷入經營困境。文章來源www.ipo668.cn
[編輯本段]創業板設立目的
(1)為高科技企業提供融資渠道。(2)通過市場機制,有效評價創業資產價值,促進知識與資本的結合,推動知識經濟的發展。(3)為風險投資基金提供「出口」,分散風險投資的風險,促進高科技投資的良性循環,提高高科技投資資源的流動和使用效率。(4)增加創新企業股份的流動性,便於企業實施股權激勵計劃等,鼓勵員工參與企業價值創造。(5)促進企業規范運作,建立現代企業制度。
[編輯本段]創業板市場交易相關內容
在創業板市場交易的證券品種包括:(1)股票;(2)投資基金;(3)債券(含企業債券、公司債券、可轉換公司債券、金融債券及政府債券等);(4)債券回購;(5)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可在創業板市場交易的其他交易品種。
創業板買賣規則:
(1)創業板股票的交易單位為「股」,投資基金的交易單位為「份」。申報買入證券,數量應當為100股(份)或其整數倍。不足100股(份)的證券,可以一次性申報賣出。
(2)證券的報價單位為「每股(份)價格」。「每股(份)價格」的最小變動單位為人民幣0.01元。(3)證券實行價格漲跌幅限制,漲跌幅限制比例為20%。漲跌幅的價格計算公式為:
漲跌幅限制價格=(1±漲跌幅比例)×前一交易日收盤價計算結果四捨五入至人民幣0.01元。證券上市首日不設漲跌幅限制。

從目前的情況看,上市公司主要參股了五大創投公司:分別為深圳創投、紫光創投、浙江天堂、上海聯創和清華創投。
深圳創投
深圳創新科技投資公司是目前中國最大的創投企業,其注冊資本為16億元,集團現下轄全資、控股、合資的投資(基金)公司和投資管理公司13家,可投資能力已超過30億元。其主要投資對象為科技型的高成長性創業企業,包括生物工程、IT、軟體等。
大眾公用、深圳機場、粵電力、鹽田港分別出資出資3.07億元、3.2億元、5000萬元、5000萬元各持有深圳市創新投資集團20%、20%、3.13%、3.13%的股權。
紫光創投
清華紫光、常山股份、網路葯業、中海海盛、燕京啤酒、世紀中天、凌鋼股份、首鋼股份等11家上市公司參股清華紫光創業投資公司,在公司2.5個億的資金規模中,除去紫光股份佔16%以外,其餘11家平均佔8%左右。
浙江天堂矽谷
浙江天堂矽谷創業投資有限公司由浙江省人民投資控股、部分新上市或即將上市的知名企業聯合組建,注冊資本1.618億元。涉及上市公司有天通股份、東方集團、浙江陽光、民豐特紙、金鷹股份、錢江水利、錢江生化、升華拜克和小商品城等。
上海聯創
上海聯創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是上海知名的創業投資公司,風險資金投資領域包括IT、生物制葯、電子等等。其涉及的上市公司有康緣葯業、聯環葯業。
清華創投
涉及的上市公司包括力合股份、華銀電力和特變電工等。
如何尋找創投概念潛力股
根據投資金額找潛力股
我們認為至少要投資5000萬以上,才有可能對公司盈利產生較大影響。所以,投資1億元以上的上市公司值得關注。如深圳機場(000089)、大眾公用(600635)、天通股份(600330)、唐鋼股份(000709)等。
[編輯本段]深圳創業板明確時間表
創業板明確的設立時間表——2009年3月31日
今日凌晨1點45分,醞釀10年的創業板,首次有了明確的時間表。
中國證監會於上述時間在其官方網站發布《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管理暫行辦法》(下稱《辦法》),《辦法》將於5月1日起正式實施。下一步將是籌備創業板首批企業正式登陸。深圳證券交易所理事長陳東征在今年兩會時曾表示,首批上板企業不少於8家。
多年來籌備創業板落地工作的深圳證券交易所一位負責人昨日認為,創業板和新三板的推出將會成為今年應對金融危機的新舉措,有助於中小企業融資。
《辦法》發布後,證監會和交易所還將陸續頒布與《辦法》相配套的規則、指引,組建創業板發行審核委員會,適時發布上市規則、交易特別規定等其他相關規則,並對保薦人、律師、會計師等中介機構進行培訓,以及通過各種方式向企業和投資者介紹創業板特點和相關制度,向投資者充分揭示創業板投資風險。待上述工作基本完成後,證監會將根據《辦法》和相關規定受理企業的首發申請材料。
從創業板IPO辦法推出到第一批企業正式登陸,才可視為創業板落地生根,但這可能需要兩三個月的時間,正在為創業板排隊企業做輔導的一位券商投行負責人解釋說:「從IPO規則還有配套規則出台就需要一段時間,報企業的發行申請也至少需要兩三個月時間,而且必須等這些企業的最新年報出來。」
修改後的《辦法》共六章58條,其中增加了2條,修改了5條,並做了若干文字調整。但最核心的上市發行門檻並未變化,即採用兩套上市財務標准。據《辦法》第十條規定,發行人的財務狀況第一套標准為:最近兩年連續盈利,最近兩年凈利潤累計不少於一千萬元,且持續增長。第二套標准為:最近一年盈利,且凈利潤不少於五百萬元,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不少於五千萬元,最近兩年營業收入增長率均不低於百分之三十。上述兩套標准還須滿足四個條件,凈利潤以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孰低者為計算依據,發行前凈資產不少於兩千萬元,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彌補虧損,發行後股本總額不少於三千萬元。
《辦法》主要的四項修改之處包括明確發審權屬於證監會,創業板市場應當建立與投資者風險承受能力相適應的投資者准入制度,向投資者充分提示投資風險,並從嚴對發行人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的監管要求,如發行人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應當對招股說明書出具確認意見,並簽名、蓋章。此外增加對創業板公司退市約束的原則性規定。
上周五和本周周一大眾公用(600635.SH)、紫光股份(000938.SZ)等多隻創投概念股逆勢大幅上漲,而滬深兩市指數同天均下跌。
創業板歷經十年而未推出,今年兩會期間,為此奔走呼籲十年之久的民建中央繼續百折不撓上交提案助推創業板,希望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
正是在創業板推出的預期引導下,一些高科技中小企業獲得了很好的融資。一位投行人士正在輔導幾十家待上創業板的企業,他認為對創業板的預期引導建立了新型融資體系,使得這些企業不差錢。
市場對創業板的預期仍然高漲。「創業板不能盡快推出當然令人失望,決策層可能顧慮到各國創業板的前車之鑒和對二級市場的影響。然而創業板的效應已經有所體現。但凡待上板企業只要進入券商輔導期,就會成為政府、銀行、PE追逐關注的對象。只要排隊上板的企業有項目投資需求,以較低市盈率來展開一輪私募,就會吸引大批PE進入,銀行貸款也會更為容易,各地政府也會支持。這一切都是因為有創業板的預期。大家還是預期今年會較快推出。」上述投行人士昨日表示。
但是不可忽視的是,全球經濟危機已經對一些待上板企業造成了很大影響,這表現在營業收入陡降,增長率無法滿足創業板要求。「在我們去年先期培育的20家排隊上創業板企業中,今年已經有一半企業無法滿足創業板兩年營業收入增長率超30%的要求,只能延後上市,因為經濟危機的影響是主要在第四季度體現,我們將根據年報對此重新統計和培育。」
[編輯本段]創業板上市條件與主板的對比
條件
創業板
主板(中小板)

主體資格
依法設立且持續經營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定位服務成長性創業企業;支持有自主創新的企業
依法設立且合法存續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本要求
發行前凈資產不少於2000萬元,發行後的股本總額不少於3000萬元
發行前股本總額不少於3000萬元 ,發行後不少於5000萬元

盈利要求
(1)最近兩年連續盈利,最近兩年凈利潤累計不少於1000萬元,且持續增長;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凈利潤不少於500萬元,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不少於5000萬元,最近兩年營業收入增長率均不低於30%;
(2)凈利潤以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孰低者為計算依據。(註:上述要求為選擇性標准,符合其中一條即可)
(1)最近3個會計年度凈利潤均為正數且累計超過人民幣3,000萬元,凈利潤以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較低者為計算依據;
(2)最近3個會計年度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累計超過人民幣5,000萬元;或者最近3個會計年度營業收入累計超過人民幣3億元。
(3)最近一期不存在未彌補虧損;

資產要求
最近一期末凈資產不少於2000萬元
最近一期末無形資產(扣除土地使用權、水面養殖權和采礦權等後)占凈資產的比例不高於20%

主營業務要求
發行人應當主營一種業務,且最近兩年內未發生變更
最近3年內主營業務沒有發生重大變化

董事、管理層和實際控制人
發行人最近2年內主營業務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均未發生重大變化,實際控制人未發生變更。高管不能最近3年內受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或者最近一年內受到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
發行人最近3年內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沒有發生重大變化,實際控制人未發生變更。高管不能最近36個月內受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或者最近12個月內受到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

『玖』 創業板上市委員會的職責是什麼

創業板上市委員會(以下簡稱上市委)主要負責審議深交所發行上市審核機構出具的審核報告和發行人的申請文件,復審發行人提出異議的不予受理、終止審核的決定。
上市委人員由深交所外專家和深交所內專業人員組成,人數不超過60名,委員每屆任期兩年,最長不超過兩屆。選聘的委員須符合公正廉潔、具有專業知識、無違法違規記錄等條件。工作方式上,上市委通過工作會議的形式履職,以合議方式進行審議和復審,就審核報告內容和初步審核意見發表意見,經充分討論形成合議意見。
《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委員會管理辦法》明確了委員的工作紀律、迴避情形等,要求保守秘密、廉潔自律、獨立客觀公正發表意見,強調工作應公正勤勉。深交所對委員建立考核與舉報監督機制,確保上市委切實履行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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